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歷史

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歷史

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歷史的責任是審查代表的資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歷史
  • 委員會組成:目前由馬馼(女)為主任委員
  • 責任:審查代表的資格
  • 時間:每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
歷史,組成,

歷史

依據1954年全國人大組織法的規定,全國人大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在每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的時候,根據代表當選證書和其他有關資料,審查代表的資格,對補選的代表的資格同樣進行審查,並向大會提出報告。全國人大在一屆、二屆、三屆、五屆都設立了作為專門委員會的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四屆因“文革”沒設)。
當時的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屬於臨時性機構,只是在開會期間活動,不能及時的對本級人大補選的代表資格和新選出的下一屆代表的代表資格進行審查。因此,1982年12月修改通過的全國人大組織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由委員長會議在常委會組成人員中提名,常委會會議通過。

組成

從1983年3月開始,歷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專門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1983年3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了由彭沖為主任委員、21人組成的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此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六屆的在1984年3月設立,由15人組成,主任委員是廖漢生;七屆的在1988年4月設立,由13人組成,主任委員是倪志福;八屆的在1993年7月設立,由13人組成,主任委員是孟連昆;九屆的在1998年4月設立,由13人組成,主任委員是王維澄;十屆的在2003年4月設立,由12人組成,主任委員是何椿霖;十一屆的在2008年4月設立,由13人組成,主任委員是黃鎮東;十二屆的在2013年4月設立,由13人組成,主任委員是馬馼。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3人,委員9人,共13人。其中,工、青、婦等民眾團體負責人各1人,軍隊1人,民主黨派3人;少數民族2人,婦女4人。五、六、七屆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擔任的。從近幾屆情況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都是由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或者法律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擔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每屆任期相同,其行使職權到下屆全國人大選出新的常委會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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