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機構
民族委員會
全國人大民委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領導,對其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大會閉會期間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
全國人大民委與人大機關的辦事機構不同,它是國家權力機構的組成部分,依法享有議案權、議求牛戲案初審權、調查建議權和部分監督權;
全國人大民委是全國人大及其
常務委員會履行職責的一個層次,參與和協助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是
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工作機構,按照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在人大及其常委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定有關議案,依法開展
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有一定的監督權、
審議權和提議案權。內務司法委員會是人民代表大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受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大會閉會期間受人大常委會領導。
財政經濟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
財政經濟委員會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負責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
議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被認為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命令、指示和規章等工作。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科文衛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希遷。教科文衛委員會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負責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質詢案,聽取
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覆,必要的時候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等工作。
外事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外事委員會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負責對屬於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對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議、決定貫徹實施的情況,開展執法檢查,進行監督等工作。
華僑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負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審議的有關僑務方面的議案,並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
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同僑務有關的議案或法律草案;
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質詢案,聽取
受質詢機關對質詢的答覆,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開展與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有關的僑務
外事活動等工作。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負責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屬於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負責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質詢案,聽取
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覆,必要的時候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等工作。
社會建設委員會
社會建設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審議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事務、群團組織、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有關議案、法律草案,開展有關調查研究,開展有關執法檢查等。
歷史沿革
其中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在“
文化大革命”時期召開的,未設專門委員會。
中共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朽旋尋槓從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起設有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
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芝企葛騙表大會除設定上述專門委員會外,增設了內務司法委員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又增設了環境保護委員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又增設了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這些專門委員會是常設性機構,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和監督。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人員組成
各專門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
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櫃淋戒、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由主席團在代表中提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表決通過。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任免專門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委員長會議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表決通過。
各專門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履行職責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新的專門委員會為止。
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主持委員會會議和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工作。
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任命專家若干人為顧問;顧問可以列席專門委員會會議,發表意見。
顧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主要職責
(一)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議案;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組織起草法律草案和其他議案草案;
(三)承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有關具體工作;
(四)承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五)承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有關具體工作;
(六)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專題匯報,提出建議;
(七)對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八)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被認為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國務院各部門的命令、指示和規章,國家監察委員會的監察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地方性法規和決定、決議,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和規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具體套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提出意見;
(九)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質詢案,聽取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覆,必要的時候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十)研究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負責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督促辦理工作;
(十一)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安排開展對外交往;
(十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族委員會可以對加強民族團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審議自治區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承擔推動憲法實施、開展憲法解釋、推進合憲性審查、加強憲法監督、配合憲法宣傳等工作職責。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統一審議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法律草案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其他專門委員會就有關草案向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提出意見。
財政經濟委員會對國務院提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規劃綱要草案、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中央決算草案以及相關報告和調整方案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審查結果報告;其他專門委員會可以就有關草案和報告向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意見。
委員分組
第十一屆
民族委員會(31名)
副主任委員: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法律委員會(24名)
副主任委員: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內務司法委員會(31名)
副主任委員: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唐憲強(2010年6月任命)、
高新亭(2010年12月任命)
財政經濟委員會(共32名,2008年3月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實有39名)
副主任委員:
*
朱志剛(2008年10月辭去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 陳佳貴(2013年2月2日逝世)
教科文衛委員會(40名)
副主任委員: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
李東生(2009年12月辭職,2010年3月確認)
外事委員會(23名)
副主任委員: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華僑委員會(24名)
副主任委員: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35名)
副主任委員:
*
倪岳峰(2011年2月辭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副主任委員: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楊永茂(2010年12月任命)
第十二屆
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八個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28名)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23名)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25名)
主任委員
馬(文加馬旁)(女)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34名)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20名)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19名)
主任委員
白志健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32名)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23名)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第十三屆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8名)
主任委員 白春禮(滿族)
副主任委員 肖懷遠 洛桑江村(藏族) 乃依木·亞森(維吾爾族) 丹珠昂奔(藏族) 李康(女,壯族) 李銳(回族) 史大剛 那順孟和(蒙古族) 哈尼巴提·沙布開(哈薩克族)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硯蒙(女,傣族) 白文奇(蒙古族) 吉狄馬加(彝族) 朴松烈(朝鮮族) 劉遠坤(苗族) 杜小光(白族) 李飛躍(侗族) 楊成熙 吳月(女,黎族) 卓新平(土家族) 羅毅(布依族) 周敏(女) 鄭軍里(瑤族) 郭金才 郭振華 曹慶華(哈尼族) 韓梅(女,苗族) 嘉木樣·洛桑久美·圖丹卻吉尼瑪(藏族)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0名)
主任委員 吳玉良
副主任委員 王教成 張蘇軍 王勝明 徐顯明 韓曉武 李鉞鋒 李偉 劉海星 高友東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長河 王峰 葉贊平 朱海侖 劉德培 齊玉 張立軍 陳勇 韓立平 鮮鐵可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32名)
主任委員 李學勇
副主任委員 冷溶 殷方龍 吳恆 杜玉波 楊樹安 李靜海 楊志今 劉謙 張平 邱勇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馬旭(滿族) 王錚 王巍 古小玉 左中一 田紅旗(女) 任鳴 劉雲志 李巍 何雷 張洪賀 龐麗娟(女) 賈平凹 徐延豪 高紅衛 蔣立虹(女,彝族) 韓永進 程恩富 赫捷 廖昌永 樊代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1名)
主任委員 張業遂
副主任委員 傅瑩(女,蒙古族) 孫建國 張志軍 魯培軍 陳鳳翔 林建華 徐科(女) 張伯軍 陳國民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巍 石香元 劉健 許立榮 李義虎 何福勝 陳晉 陳福利 羅艷(女) 周弘(女) 夏偉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19名)
主任委員 王光亞
副主任委員 羅保銘 賈廷安 黃龍雲 張少琴 董中原 郭雷 曹鴻鳴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樹國 王貽芳 王輝忠 葉雙瑜 宋琨 陳雲英(女) 陳立 陳軍(女,高山族) 鄭奎城 董傳傑 蔣漠祥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4名)
主任委員 高虎城
副主任委員 王洪堯 陸東福 趙憲庚 龔建明 竇樹華 呂彩霞(女) 張守攻 袁駟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萬衛星 王軍 王秀峰 王金南 王毅 向巧(女,苗族) 劉紹亮 沈岩 張光榮 張柏楠 張通 翁孟勇 矯勇 程立峰 譚琳(女)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2名)
主任委員 陳錫文
副主任委員 杜德印 王憲魁 廖曉軍 李春生 龍莊偉(苗族) 李家洋 劉振偉 王剛 蔡昉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超英 馮忠華 劉玉亭 許為鋼 李登海 張沁榮(女) 張烈英 陳平華 周建軍 趙立欣(女) 彭勃 魏後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4名)
主任委員 何毅亭
副主任委員 鄧凱 江小涓(女) 景漢朝 宮蒲光 陳斯喜 李培林 任賢良 姚建年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馬傑(女,回族) 王小雲(女) 鄧麗(女) 馮軍 呂世明 江天亮(土家族) 何星亮 汪鴻雁(女) 金紅光(朝鮮族) 鄭功成 郎友良 孟建民 郭軍(女) 謝國明 詹文龍
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同僑務有關的議案或法律草案;
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質詢案,聽取
受質詢機關對質詢的答覆,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開展與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有關的僑務
外事活動等工作。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負責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屬於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負責審議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質詢案,聽取
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覆,必要的時候向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等工作。
社會建設委員會
社會建設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審議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事務、群團組織、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有關議案、法律草案,開展有關調查研究,開展有關執法檢查等。
歷史沿革
其中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在“
文化大革命”時期召開的,未設專門委員會。
中共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從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起設有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
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除設定上述專門委員會外,增設了內務司法委員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又增設了環境保護委員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又增設了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這些專門委員會是常設性機構,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和監督。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人員組成
各專門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
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由主席團在代表中提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表決通過。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任免專門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委員長會議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表決通過。
各專門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履行職責到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新的專門委員會為止。
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主持委員會會議和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工作。
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任命專家若干人為顧問;顧問可以列席專門委員會會議,發表意見。
顧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主要職責
(一)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議案;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組織起草法律草案和其他議案草案;
(三)承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有關具體工作;
(四)承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五)承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有關具體工作;
(六)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專題匯報,提出建議;
(七)對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八)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被認為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國務院各部門的命令、指示和規章,國家監察委員會的監察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地方性法規和決定、決議,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和規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具體套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提出意見;
(九)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質詢案,聽取受質詢機關對質詢案的答覆,必要的時候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十)研究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負責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督促辦理工作;
(十一)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安排開展對外交往;
(十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族委員會可以對加強民族團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審議自治區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承擔推動憲法實施、開展憲法解釋、推進合憲性審查、加強憲法監督、配合憲法宣傳等工作職責。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統一審議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法律草案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其他專門委員會就有關草案向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提出意見。
財政經濟委員會對國務院提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規劃綱要草案、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中央決算草案以及相關報告和調整方案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審查結果報告;其他專門委員會可以就有關草案和報告向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意見。
委員分組
第十一屆
民族委員會(31名)
副主任委員:
委 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32名)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23名)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第十三屆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8名)
主任委員 白春禮(滿族)
副主任委員 肖懷遠 洛桑江村(藏族) 乃依木·亞森(維吾爾族) 丹珠昂奔(藏族) 李康(女,壯族) 李銳(回族) 史大剛 那順孟和(蒙古族) 哈尼巴提·沙布開(哈薩克族)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硯蒙(女,傣族) 白文奇(蒙古族) 吉狄馬加(彝族) 朴松烈(朝鮮族) 劉遠坤(苗族) 杜小光(白族) 李飛躍(侗族) 楊成熙 吳月(女,黎族) 卓新平(土家族) 羅毅(布依族) 周敏(女) 鄭軍里(瑤族) 郭金才 郭振華 曹慶華(哈尼族) 韓梅(女,苗族) 嘉木樣·洛桑久美·圖丹卻吉尼瑪(藏族)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0名)
主任委員 吳玉良
副主任委員 王教成 張蘇軍 王勝明 徐顯明 韓曉武 李鉞鋒 李偉 劉海星 高友東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長河 王峰 葉贊平 朱海侖 劉德培 齊玉 張立軍 陳勇 韓立平 鮮鐵可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32名)
主任委員 李學勇
副主任委員 冷溶 殷方龍 吳恆 杜玉波 楊樹安 李靜海 楊志今 劉謙 張平 邱勇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馬旭(滿族) 王錚 王巍 古小玉 左中一 田紅旗(女) 任鳴 劉雲志 李巍 何雷 張洪賀 龐麗娟(女) 賈平凹 徐延豪 高紅衛 蔣立虹(女,彝族) 韓永進 程恩富 赫捷 廖昌永 樊代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1名)
主任委員 張業遂
副主任委員 傅瑩(女,蒙古族) 孫建國 張志軍 魯培軍 陳鳳翔 林建華 徐科(女) 張伯軍 陳國民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巍 石香元 劉健 許立榮 李義虎 何福勝 陳晉 陳福利 羅艷(女) 周弘(女) 夏偉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19名)
主任委員 王光亞
副主任委員 羅保銘 賈廷安 黃龍雲 張少琴 董中原 郭雷 曹鴻鳴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樹國 王貽芳 王輝忠 葉雙瑜 宋琨 陳雲英(女) 陳立 陳軍(女,高山族) 鄭奎城 董傳傑 蔣漠祥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4名)
主任委員 高虎城
副主任委員 王洪堯 陸東福 趙憲庚 龔建明 竇樹華 呂彩霞(女) 張守攻 袁駟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萬衛星 王軍 王秀峰 王金南 王毅 向巧(女,苗族) 劉紹亮 沈岩 張光榮 張柏楠 張通 翁孟勇 矯勇 程立峰 譚琳(女)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2名)
主任委員 陳錫文
副主任委員 杜德印 王憲魁 廖曉軍 李春生 龍莊偉(苗族) 李家洋 劉振偉 王剛 蔡昉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王超英 馮忠華 劉玉亭 許為鋼 李登海 張沁榮(女) 張烈英 陳平華 周建軍 趙立欣(女) 彭勃 魏後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共24名)
主任委員 何毅亭
副主任委員 鄧凱 江小涓(女) 景漢朝 宮蒲光 陳斯喜 李培林 任賢良 姚建年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
馬傑(女,回族) 王小雲(女) 鄧麗(女) 馮軍 呂世明 江天亮(土家族) 何星亮 汪鴻雁(女) 金紅光(朝鮮族) 鄭功成 郎友良 孟建民 郭軍(女) 謝國明 詹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