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個人履歷,主要兼職,
個人履歷
1983.07——1986.08,國家海洋局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員。
1986.12——1988.12,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辦公室副主任。
1989.01——1989.09,國家海洋局政策法規司副處長。
1989.09——1993.08,獲得加拿大Killam獎學金資助,赴加拿大達文豪斯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攻讀博士學位,師從國際著名的海商法權威之一的哥德教授(1991.06—1993.07 加拿大布歇爾、麥克多&格魯齊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1993.09——1994.08,美國東西方中心國際政治和經濟研究所( 夏威夷大學)博士後研究員。
1994.09——1997.12,英國丹迪大學法學院終身教授。
1997.10——1999.02,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教授。
1999.03——,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
2013年11月擔任中共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兼)。
主要兼職
英國丹迪大學法學院名譽講師,博士、碩士生導師。
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海南),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委員。
高票成功連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
在15日美國紐約舉行的第21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締約國會議上,中國籍候選人、國際海洋法法庭現任法官高之國在149個投票締約國中,以141票的高票成功當選連任。現年56歲的高之國是中國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2008年1月30日,他在《公約》締約國特別會議上補缺當選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他此次連任後的新一屆任期為9年。
高之國當選後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此次成功連任與國家的長期支持和投入密不可分。他說:“我的背後有個強大的靠山,有一個負責任的、上升中的大國,(這為我)提供了當選的台階。在這個台階上一步步走過來,如果沒有中國的支持,當選法官是不可能的。”
高之國說,作為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中5位亞洲法官之一,他深感肩上責任重大。他說,中國作為法庭的創始會員國,同時也是開發中國家,在一定程度上,這一席位也代表開發中國家。他表示,將按照《公約》規定,公平、正直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維護全世界所有國家的海上利益,為和諧海洋建設作出中國法官應有的貢獻。
國際海洋法法庭成立於1996年,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解決有關《公約》解釋和適用爭端的重要司法機構。法庭總部設在德國漢堡,由21名獨立法官組成,法官從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聲譽、在海洋法領域內具有公認資格的人士中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