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

法學碩士

法學碩士(Master of Laws),是法學學科門類學位教育中位於法學學士和法學博士之間的一個層次,供擁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的考生報考,學習側重堅實的理論研究,旨在為國家培養全方位的學術、實務型人才。

法學碩士的招生主要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題招生或者聯考招生,被錄取後,獲得碩士研究生學籍。畢業時,若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均符合學位條例的規定,可獲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區別於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學碩士
  • 外文名:Master of Laws
  • 宗旨:為國家培養全方位的學術型人才
  • 特點:理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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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相關知識

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是兩個方向有較大不同的學位。法學碩士的教育屬於普通碩士教育,培養以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而法律碩士則屬於專業學位教育的範疇,法律碩士的教育更注重對套用型人才的培養。

培養目標

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為指向,對法學學科門類下的各專業的研究更為精深。法律碩士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主要面向律師行業和法務。在就業及資格考試上,法學碩士擁有較大的優勢,如公務員考試,某些公檢法部門只限招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不能報考。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率也遠遠超過法律碩士。

普通碩士

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普通碩士教育以培養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授予學位的類型主要是學術型學位。
我國學術型學位按招生學科門類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等12大類,12大類下面再分為88個一級學科,88個一級學科下面再細分為300多個二級學科,同時還有招生單位自行設立的760多個二級學科。普通碩士的招生考試主要是年初(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簡稱“統考”),被錄取後,獲得研究生學籍。畢業時,若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均符合學位條例的規定,可獲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學科和專業

一級學科
二級學科(專業)
0301 法學
030101
法學理論
030102
法律史
030103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30104
刑法學
030105
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
030106
訴訟法學
030107
經濟法學
030108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030109
國際法學(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030110
軍事法學
030201
政治學理論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030203
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
030204
中共黨史(含:黨的學說與黨的建設)
030206
國際政治
030207
國際關係
030208
外交學
030301
社會學
030302
人口學
030303
人類學
030304
民俗學(含:中國民間文學)
030401
民族學
030402
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政策
030403
中國少數民族經濟
030404
中國少數民族史
030405
中國少數民族藝術
0305 馬克思主義理論
030501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030502
馬克思主義發展史
030503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030504
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
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

申碩複習

請多思,勿硬背
用書上所舉例子、其他課程中相應的知識或已掌握的現有知識來理解法理學,使抽象的內容變成具體問題,不要單純地把法理學看成是獨立的部分,而應該將法理學與其他部門法有機地結合起來。法理學可分成兩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試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內容;另一部分是具體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憲法、刑法、民法等內容。
針對性了解原因
對選擇、判斷這類題型,一定要明白為什麼選擇這個或這幾個答案,而選其他的就錯。判斷題要知道錯在哪裡、怎么改是對的,千萬不要背輔導書上的答案。出題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與特殊、絕對與相對的關係,分類標準與結果之間的一致性。
論述要核心
對論述題,複習時重點在於知道有幾個要點,儘量用書上的語言表達,回答的順序要準確,同時要對要點進行簡單說明。答題時做到要點明確、解釋清楚。
實際案例為主
對分析題,注意將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和基本原理與現實問題結合起來,複習時自己可以設計若干具體說法,然後從法理學角度進行分析;答題時冷靜考慮出題者的用意和角度,把與之有關的原理一一對照,從中找出合理的根據。

區別

第一,報考要求不同。
報考法學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
報考法律碩士的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且同等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第二,招生方式、考試試題不同。
法學碩士是全國有資格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單獨命題(除公共課外),全國重點大學和一部分一般本科院校一般都有招收法學碩士的資格;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為院校自主命題,但正因為如此,法學碩士考試的公正性與客觀性方面有很大缺陷,相較法律碩士而言對外校考生較不公平。
法律碩士是通過全國法律碩士專業試點單位聯合考試來招收的,全國有權招收法律碩士的院校只有少數重點院校;法律碩士試題由國家統一命題,公正性較高.因此,基於公開平等的考慮,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較多,也較熱門。
第三, 教育方式、培養目標不同。
每個法學碩士有一個導師,在讀期間能得到導師的全面輔導,深入學習法律理論知識。因此,法學碩士專業劃分較細,研究領域一般只有一個方向.對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養方向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
法律碩士不分專業,在入學時一般選定一個方向進行學習。實行"雙導師"制,既校內導師教授法學理論,校外導師教授法律實務。法律碩士培養方式更注重實踐和套用,主要是學習現行的法律法規,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社會公共管理部門等法律實務部門培養高層次的複合型、套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和企業法律顧問等。
第四,錄取比例不一樣。
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
法律碩士由於引進於英美國家,屬於國內考研熱門專業,加上有權招收全日製法律碩士的院校皆為國家重點大學,所以競爭極為激烈,平均達到15:1。
第五,培養方式不同。
法學碩士有公費也有自費。
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如北大的是每學分800元,論文指導和論文答辯費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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