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
- 頒布時間:1995年08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8月30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1995年8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 頒布單位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5.08.30 實施時間 1995.08.30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
1984年12月15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
五、《江西省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督管理條例》(1994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六、《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1995年8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議事規則〉的決定》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於2022年9月29日通過,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法規正文 第一條為保證省人民...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英文:Standing Committee of Jiangxi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是江西省...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8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第一次修正,根據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經1995年12月20日江西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通過,2012年7月26日江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修訂,2012年7月26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
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地方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決定,以及《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決定對省五屆...
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7.29 ...
根據1989年3月5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根據1993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正案》第二次...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於2022年9月29日通過,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1995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0...
江西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是一項由江西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等6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
1992年4月25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胡德祖所作的《關於1979年至1988年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清理情況和意見的匯報》。決定批准法制工作委員會對19...
(十)負責有關選舉、任免、代表、鄉鎮人大工作的調查研究和來信來訪以及法律法規解答;(十一)管理和使用選舉、代表等專項經費;(十二)承辦省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機構領導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主任:劉光華...
(1991年2月5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統計管理條例》的決定具體...
第三十八條 省人大常委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根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規定,負責對地區行政公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地區分院監督的具體工作。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由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 頒布單位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6.01.29 實施時間 1986.01.29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20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11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
江西省 屬性 管理條例 法規正文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1件和修改11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19年9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1.將第...
1998年10月23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8年10月26日公布施行。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職能,保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及其...
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1988年9月10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988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號公告...
根據1993年12月18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正案》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工作,使制定地方性...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於2022年9月29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修訂信息 2022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江西...
五十、增加一條,作為第七十四條:“省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法規、決議、決定、發布的公告等,應當及時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江西日報》和江西人大新聞網等媒體上刊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和江西人大...
條例全文 (2019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設立與整合 第四章 管理與服務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