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法制工作委員會對1979年至1988年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清理意見的決定》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施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法制工作委員會對1979年至1988年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清理意見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8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1988年12月29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法制工作委員會對1979年至1988年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清理意見的決定》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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