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是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的第一次會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2018年1月23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南昌開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8年1月23日 
會議進程,會議議程,會議決議,會議公告,

會議進程

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3日在南昌召開。
2018年1月22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在南昌舉行,會議採用無記名按表決器方式,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決定大會日程;推選大會全體會議執行主席;決定大會副秘書長;決定大會表決議案辦法;通過大會選舉和通過人選辦法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通過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計畫預算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人選名單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決定憲法宣誓方案;決定代表提出議案截止時間為1月26日中午12時。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2018年1月22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預備會議在南昌舉行,以無記名按表決器方式,選舉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大會議程。
2018年1月23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南昌隆重召開。
2018年1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南昌勝利閉幕。

會議議程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議程(共八項):
(2018年1月22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聽取和審議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劉奇關於政府工作的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江西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江西省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三、審查江西省2017年全省和省級預算執行情況及2018年全省和省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江西省2017年省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8年省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萌關於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葛曉燕關於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鐵流關於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七、聽取和審議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和平關於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建設情況的報告;
八、選舉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選舉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副省長,選舉江西省監察委員會主任,選舉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舉江西省出席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決定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

會議決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2018年1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長劉奇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認為,過去一年,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堅強領導下,全省上下以喜迎黨的十九大、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主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優生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經濟發展穩中有進、穩中向好,社會事業全面進步,較好完成了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會議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過去五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五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考慮、目標任務和2018年工作部署,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江西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查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託向大會提交的《關於江西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及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計畫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會議決定,批准《關於江西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關於江西省2017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預算的決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查了省財政廳廳長鬍強受省人民政府委託向大會提交的《關於江西省2017年全省和省級預算執行情況及2018年全省和省級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8年全省和省級預算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計畫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會議決定,批准《關於江西省2017年全省和省級預算執行情況及2018年全省和省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8年省級預算。
關於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萌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託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過去五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關於今年工作的建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葛曉燕所作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高級人民法院五年來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鐵流所作的《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人民檢察院過去五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關於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建設情況報告的決議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建設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一年來,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重點任務順利推進、環境質量穩步改善、綠色發展邁上新台階、改革創新持續深化、生態文明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實現良好開局。會議同意報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打算,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公告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8日選出:
主任:鹿心社
副主任:周萌、朱虹、馬志武(回族)、鄭為文、馮桃蓮(女)
秘書長:韓軍
委員(以姓氏筆畫為序):於果、馬健、王慶(女)、毛祖遜、方永棣、鄧輝、左和平、左繼生、朱友林、朱希、任江南、劉義礄、劉季春、李廣振、李青華(女)、李保民、李曉亮、李艦海、楊輝、吳治雲、沈謙芳、宋樹欣、張振球、陳日武、陳松遠、陳洪萍(女)、陳曉春、陳德壽、周山印、胡立文、胡永新、俞子榮、饒劍明、姚寶山(土家族)、聶道宏、徐力、徐餘波、徐南凱、郭兵、郭學勤(女)、郭建暉、黃小華(女)、龔紹林、閻鋼軍、彭世東、傅小健(女)、傅克剛、傅春(女)、傅順心、舒仁慶、蔡社寶、蔡媛媛(女)、廖維林、魏民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8日選出:
省長:劉奇
副省長:毛偉明、孫菊生、李利、吳曉軍、吳忠瓊(女)、秦義、胡強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8日選舉:孫新陽為江西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8日選舉:葛曉燕(女)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8日選舉田雲鵬為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現予公告。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
201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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