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7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7月29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613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23年1月5日在南昌召開。如需調整代表大會召開時間,授權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出決定並向社會公布。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關於調整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2022年12月22...
《江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規定並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本實施細則由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1995年8月30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於2001年、2010年、2016年、2020年進行了四次修正。條例...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是2002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檔案。內容 goblin 發布文號:(2002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提出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
第三十五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分配,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規定原則確定。第三十六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市、縣人民代表和人民解放軍駐贛部隊選舉產生。代表在任期內,因故出缺,其缺額由原選舉單位補選,在本市、縣人民代表大會...
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共提名16名,進行等額選舉。 委員應選名額為159名,按照5%的差額比例,提名167名,進行差額選舉,差額數8名。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按姓名筆劃排列。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已由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12年7月26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公布,自2...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英文:Standing Committee of Jiangxi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是江西省的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江西省人民代表...
名稱:江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通過時間:2004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規定條款 編輯 語音 第一條為第二條本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
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
2022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決定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23年1月5日在南昌召開 。機構簡介 人員組成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由全省11個市地和駐江西省人民解放軍民主選舉...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是1996年2月11日通過的規則。檔案內容 1996年2月11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具體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於2022年9月29日通過,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1995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正。第一章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九條、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上饒市人民代表大會...
1982年2月19日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5年12月8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1988年9月10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於2022年9月29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修訂信息 2022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本決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共有代表名額613名,將於2023年1月選出。發展歷史 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2022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
六、會議還審議並表決了其他人事事項。重要發布 決議決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更名的決定 (2024年1月17日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決定如下:一、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決定,湖...
1998年6月19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九條、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1991年2月5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第一次修正,2004年9月25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二次修正。中文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計604名,由全省各設區的市、駐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12個選舉單位選舉產生。截至2024年1月,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應有代表613名,現實有代表598名。決議決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第...
2003年2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審查報告,通過表決確認2985名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全部有效。截至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61人。大會代表 北京市 59名 於均波、馬文普、王小謨、王文京、王永炎、王忠誠、王維城、毛達如、毛桂芬(女)...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補選縣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關問題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87年12月26日 實施時間 1987年12月26日 頒布單位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補選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對新一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決定。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名額 編輯 語音 北京市781名; ...
江西省職工代表大會條例是2006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條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依法保障職工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保護和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1986年1月29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3月5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1989年3月5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號公告重新公布。中文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正) ...
1982年2月19日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由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04年7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4年7月30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