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4年06月25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6月25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在憲法、法律、法規的範圍內進行活動,其成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村民自治受憲法保護。...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16年9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9月30日 辦法全文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2016年9月30日江蘇省第十二...
自1988年6月1日起試行 內容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辦理民眾自己的事情,促進農村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辦理本村的公共...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是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98年11月4日修訂通過,自1998年11月4日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十六條【實現村民自治權的司法和行政救濟措施】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協助政府工作及公益事業的經費來源】第三十八條【村民委員會與駐在單位的關係】第三十九條【地方人大的保證職責】第四十條【實施辦法的制定】第四十一條【施行時間】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2010年10月28日)關於《中華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案例套用版)》是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齣版的圖書,由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著。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案例套用版) 作者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0年11月 頁數 214 頁 定價 19 元 開本 32 開 裝幀 平裝 ISBN 9787509323403 字數 158000 目錄...
1989年8月26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9.08.27 實施時間 1989.08.27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 頒布單位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1.01.29 實施時間 1991.01.29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辦理民眾自己的事情,促進農村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
1994年10月24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 頒布單位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10.24 實施時間 1994.10.24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十二) 組織和監督村規民約的制定和執行,開展創建文明村寨、“五好”家庭等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教育村民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第五條 編輯...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修正) (1988年9月2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17年2月22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2月22日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2000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1999年1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12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
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修正案 頒布單位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9.11.28 實施時間 1999.11.28 一、第二條修改為:“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二...
2012年11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9年5月30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十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組。鄉、鎮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協助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 第三條 《中華...
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1.08.06 實施時間 1991.08.06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辦理民眾自己的事情,促進農村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2001年3月30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2014年7月31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修訂)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 第三章 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第四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
第一條 為了加強村民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的自治作用,促進農牧區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的規定,結合西藏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
該《辦法》經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9會議通過。《辦法》分總則、村民委員會組成和職責、村民委員會選舉、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附則6章38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並同時廢止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後,自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991年8月31日依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村民委員會建設,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促進農村基層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農村村民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檔案內容 2011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法規正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2000年12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2年11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維護村民的...
4 第四章 嘎查、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選舉與撤換 5 第五章 附則 6 修改說明 7 第二次修改說明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的規定,結合自治區的...
1990年11月3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 頒布單位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0.11.03 實施時間 1990.12.01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第二十條的規定,結合我省實...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結合自治區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村民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於2017年9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本辦法共七章四十五條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2017年9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辦法...
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2015年9月6日) 3.對農村基層幹部的處分處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節錄)(2018年12月29日修正) 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2011年5月23日) 4.對國有企業人員的處分規定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