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2月10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改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和正副鄉長名稱變更問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5年02月10日
- 實施時間:1985年02月10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1985年2月10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85年2月10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改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和正副鄉長名稱變更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2.10 實施時間 19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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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25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4年6月25日公布施行 根據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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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8月21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在大會閉會期間設立常務主席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9.08.21 實施時間 ...
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結合我省代表工作的實際,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對《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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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7月31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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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應當依照《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議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進行。第七條常務委員會會議閉會期間,對於省人民政府提出重大事項報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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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主任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分之一以上書面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議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第十五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主任會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分之一以上書面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07.31 實施時間 1997.07.31 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廢止《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罷免和補選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規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議案若干問題的規定,於1983年4月22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根據1989年3月5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議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修正案》第一次...
1992年10月27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0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各工作委員會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3.08.05 實施時間 1983.08.05 一、省人大常委會根據工作的需要,設立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科文委員會、城鄉建設委...
1999年6月18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防洪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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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擬訂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制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若干規定地方性法規的草擬 編輯 語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