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監督檢查辦法》,是為貫徹落實部黨組對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的要求,加強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發揮直管工程在行業管理中示範引領作用,進一步規範監督檢查工作而制定的辦法。
2023年12月,水利部印發《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監督檢查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監督檢查辦法
- 發布單位:水利部
《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監督檢查辦法》,是為貫徹落實部黨組對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的要求,加強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發揮直管工程在行業管理中示範引領作用,進一步規範監督檢查工作而制定的辦法。
2023年12月,水利部印發《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監督檢查辦法》。
《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監督檢查辦法》,是為貫徹落實部黨組對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的要求,加強水利部直屬單位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發揮直管工程在行業管理中示範引領作用,進一步規範監督檢查工作而制定的辦法。2023年12...
《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監督檢查辦法 (試行)》是水利部2019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試行)為規範和加強水工程...
《水利監督規定(試行)》是水利部2019年發布的規定。規定印發 水利監督規定(試行)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為加強水利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小型水庫發生垮壩等重大事故時,由水利部組織調查組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按照管理許可權和相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是水利部2019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 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為落實部黨組“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強化水資源監管,規範監督檢查行為,2019年12月,水利部印發了...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水利監督,是指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對本級及下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的機構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組織開展的監督工作。前款所稱“本級”包括內設機構和所...
《水利部關於印發河湖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的通知》是水利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12月26日。檔案全文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辦公室、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長制辦公室、水利局,各有關...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是水利部發布的規定。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水利部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7-08-25 【生效日期】1997-08-2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1997年8...
水利部所屬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水利部授權,負責所管轄範圍內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項目法人...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對其直屬單位和管轄範圍內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下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第七條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
第二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稽察的基本任務是對水利工程建設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第三條 對國家出資為主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稽察,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水利部所屬流域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對稽察工作給予協助和支持。項...
上述責任追究,按照《河北省水利廳水利監督檢查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由省水利廳直接實施或責成、建議有管理許可權的單位實施。第二十八條 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有下列情況之一,從重責任追究:(一)弄虛作假、隱瞞水資源管理重大問題的;(...
第五條 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縣級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是其直屬水閘的主管部門。水閘主管部門對其直屬水閘實施監督管理,協調落實水閘安全責任人,明確負責水閘管理的單位、機構和人員,協調落實人員機構...
水利部關於修訂印發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辦法及其考核標準的通知 水運管[2019]53號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為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
其他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四條 水利部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水利部所屬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其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察(以下簡稱"招標投標行政監察")是指水利行政監察部門依法對行政監察對象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遵守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調查...
第十一條 項目法人應當將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項目法人應當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託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本辦法所稱水利督查隊伍包括承擔水利部督查任務的組織和人員。本辦法所稱督查,是指水利部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對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等履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第三條 水利督查隊伍建設和管理堅持...
第二條 凡在畢節地區境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等相關活動的項目業主(建設單位) 、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及實施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單位,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水利建設工程是指在畢節地區範圍內...
第九條 項目法人以及其他參建單位應當提交真實、完整的驗收資料,並對提交的資料負責。第十條 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屬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按照水利部授權,負責流域內水利工程建設...
第三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管理工作。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的審批工作。第四條 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監理單位資格等級 第五條 監理...
第一條 為強化水利行業監督管理,依法履行水利監督職責,規範水利監督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及水利部《水利監督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檔案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我國現行的全國性水利工程管理法規 水庫工程管理通則 水利部頒布,198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水庫工程管理工作的一般性規定,適用於大型和中型水庫工程。共9章80條,各章題目依次為總則、管理單位的任務和職責、檢查觀測、養護修理、調度運用...
水利部關於印發《註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 水建設〔2022〕214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地方標準《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DB34/T 2289-2015)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
第六條 水庫運行管理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單位)或業主,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是汛限水位監督管理的責任單位。第二章 汛限水位設定覆核 第七條 所有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庫應設定汛限水位,汛限水位在工程規劃設計審批檔案中...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號公布,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令第40號修改,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號修改公布,2019年4月28日水利部令第50號。辦法全文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號發布 ...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依法行政,深化水利改革,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事權,建立健全責任明確、權責一致、上下協調、運轉高效的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機制,保障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