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是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覆》(國函〔2021〕48號),就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有關事項印發的通知。由民政部辦公廳於2021年5月17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
  • 印發機關:民政部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1年5月17日
  • 發文字號:民辦發〔2021〕8號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覆》(國函〔2021〕48號),現就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要求,以人民民眾需求為導向,以創新服務供給方式為途徑,以最佳化服務資源配置為手段,穩妥有序推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記服務,為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總體目標
發揮試點地區的先行先試作用,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機制,為全國範圍內實施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積累實踐經驗,為改革完善婚姻登記服務管理體制探索可行路徑。
三、試點地區和試點期限
(一)試點地區。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二)試點期限。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四、試點內容
(一)涉及調整實施的行政法規相關規定。在試點地區,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有關“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規定,第十條第一款有關“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規定。
在試點地區,將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調整後,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二)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按照試點要求,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地區要高度重視,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抓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積極爭取把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納入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好人員、場地、經費等保障。要加強具體指導、過程管理,跟蹤評估實施效果,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問題。
(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要根據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要求,及時修訂出台本地區的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編制婚姻登記辦事指南,列明受理條件、證件材料要求、辦理流程等內容,並及時在相關網站、婚姻登記場所公開,擴大試點工作社會知曉度,讓民眾廣泛知悉。
(三)推進婚姻登記信息化建設。試點地區要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登記視窗個人生物特徵信息(人臉、指紋)採集、個人身份信息採集(身份證讀卡器等)、檔案檔案電子化(高拍儀、掃瞄器等)等外接設備的配置;非試點地區要在2021年底前完成相關設備配置。不論是試點地區還是非試點地區,都要在2021年底前完成1978年以來缺失婚姻登記歷史檔案的補充和完善工作,在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缺失婚姻登記歷史檔案的補充和完善工作,並同步實現歷史紙質檔案的電子化。要建立健全部省數據交換核對機制,確保部省數據實時交換、信息準確。
(四)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及時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實務培訓,確保婚姻登記員及時掌握“跨省通辦”的各項規定和工作要求,確保婚姻登記工作依法依規開展。加強網路線上學習平台建設,提升教育培訓的覆蓋面和便捷性。加強視窗制度建設,認真落實視窗服務規範、工作紀律,打造高質量服務型婚姻登記機關。積極提升婚姻登記員的保障水平,改善工作環境,保持婚姻登記員隊伍的穩定性。
(五)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策宣傳和政策解讀,引導公眾全面、客觀看待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形成正確的社會預期。要協調新聞媒體加大對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實施情況的宣傳報導,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論,為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各地在《通知》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民政部。
民政部辦公廳
2021年5月17日

內容解讀

民政部於2021年5月19日14時舉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試點工作有關情況。
[賈維周] 歡迎出席民政部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婚姻登記是一項重要的民政工作,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廣受社會關注。經國務院批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今天上午,民政部召開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就試點相關工作、任務舉措作出了總體安排,提出了明確要求。現在,我們邀請到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同志、副司長張貞德同志、信息中心總工程師王興玲同志,請他們介紹試點工作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05-19 14:01]
[賈維周] 首先,請王金華司長介紹試點工作有關情況。 [05-19 14:01]
[王金華] 各位新聞媒體的朋友們:大家下午好!我是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非常高興在這裡與各位朋友見面。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同意民政部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批覆》,民政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經過前期緊鑼密鼓地籌備,大家期盼已久的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終於鳴鑼開張、與大家見面了。今天上午民政部又召開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預示著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即將進入正式實施階段。藉此機會我就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與大家交流。為了把這項工作穩妥有序地推進,把好事辦好,今天下午我們在這裡召開新聞發布會,把相關情況跟媒體朋友做作一個充分交流,希望藉助媒體向社會公眾全面介紹“跨省通辦”試點的內容、要求和注意事項,請各位婚姻當事人及社會公眾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05-19 14:01]
[王金華] 婚姻登記是確立或解除公民婚姻關係的行政行為,是社會關注的民生事項。全國目前每年平均辦理結婚登記1000萬對左右,離婚登記近400萬對,補領婚姻登記證400萬對左右。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戶分離現象較為普遍,長期外出工作、生活、學習的民眾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不僅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也帶來諸多不便,對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需求較為強烈。2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將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列入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要求積極推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05-19 14:02]
[王金華] 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全國民政系統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為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奠定良好基礎。一是積極推進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全國聯網。經過不懈努力,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目前已經實現全國聯網,部省數據實現了及時交換,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全部具備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審查功能,以確保婚姻登記信息核查的準確有效。二是積極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取得積極進展。民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簽署了《關於開展部門間信息共享的合作備忘錄》,建立了“總對總”的信息共享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將涉婚姻案由的信息數據定期推送到民政部。外交部已將駐外使領館辦理的婚姻登記信息推送至民政部,實現了國內婚姻登記數據和駐外使低領館婚姻登記數據的有效整合。民政部已經實現了與公安部的信息共享,婚姻登記機關可以調用人口庫信息對當事為身份進行有效核驗,保證了婚姻登記的準確性。三是不斷完善全國婚姻登記信息資料庫。2018年10月,印發了《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婚姻登記歷史檔案數據補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開展婚姻登記歷史數據補錄工作,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完成補錄工作。四是進一步提升推動婚姻登記智慧型化水平。2019年6月,印發了《民政部關於印發<關於推進“網際網路+婚姻服務”的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區積極提升婚姻登記智慧型化水平。目前,各地全面普遍推廣高拍儀、身份證讀卡器、人像採集、人臉識別等設備套用,婚姻登記的準確性和便捷化都得到有效提高。五是不斷建立健全婚姻登記信用體系。2018年,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民政部等31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隨後民政部制定了《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名單管理辦法(試行)》,開發了全國婚姻登記信用管理信息系統,加大對婚姻登記過程中的故意隱瞞真相、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辦理婚姻登記等不誠信行為的懲戒力度,提高了婚姻登記的嚴肅性。六是有序開展跨區域婚姻登記試點工作。2016年,在《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中提出,探索開展異地辦理婚姻登記工作,推動修訂《婚姻登記條例》。其後,先後指導北京、天津、廣州、深圳、濟南、青島、瀋陽、南京、成都、武漢等地陸續開展市域內通辦試點,經國務院授權批准,浙江省已經開始實施婚姻登記“省內通辦”試點,為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積累了有效有益經驗。 [05-19 14:07]
[王金華]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是一項較為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穩中求進,除了需要完備的信息系統、完善的婚姻數據、規範的業務流程、健全的法律制度體系、順暢的部門協作配合、高效安全的數據共享做支撐外,還需要通過試點在如何實現以“數據跑”代替“民眾跑”、如何適應服務人群結構的變化、如何合理有效配合服務資源、有效滿足民眾需求方面不斷探索路徑、總結經驗。因此這次是以試點的形式在幾個省的範圍內進行。 [05-19 14:08]
[王金華] 鑒於上述情況,民政部報請國務院同意,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推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更是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歡迎媒體朋友和我們一道關注推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任務的落實,把好事辦好,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 [05-19 14:08]
[王金華] 推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更是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歡迎媒體朋友和我們一道關注推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任務的落實,把好事辦好,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 [05-19 14:08]
[賈維周] 現在進入提問環節。提問前,請報一下您所代表的媒體機構。 [05-19 14:08]
[中國民政記者]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包括離婚登記嗎? [05-19 14:09]
[王金華] 這個問題確實我們要藉助媒體的朋友向廣大的社會公眾說清楚,並且是介紹清楚的一個政策點。按照國務院的批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包括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內地居民離婚登記2個事項。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覆》,國務院同意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也就是我們這次國務院批覆的是7省2市開展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就是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的武漢市、陝西省的西安市;離婚登記試點是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除此之外其他地區還是按照《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在戶籍所在地,也就是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業務。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05-19 14:12]
[中國日報記者]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涉及哪些法規的暫時調整實施? [05-19 14:12]
[張貞德] 按照國務院的批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試點地區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的第四條第一款和第十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即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以及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或離婚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在試點地區的具體執行中,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比如,男方的戶籍在甘肅、女方的戶籍在青海,他們中的一方或雙方長期在廣州工作生活。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他們只能回甘肅或青海進行婚姻登記。但按照試點要求,這次廣東省是試點省份之一,因此,他們既可以選擇回到甘肅或青海進行婚姻登記,也可以選擇在廣州市進行婚姻登記。 [05-1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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