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關於印發《安徽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
現將《安徽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執行。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支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人員、場地、經費等保障措施,加強工作指導,確保試點各項工作穩妥有序進行。
二、迅速開展培訓。各地要嚴格按照試點工作方案要求,迅速組織開展婚姻登記員業務培訓,確保精準把握政策法規調整內容,熟練掌握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全省通辦”各項業務,有效處理疑難問題,做到耐心解釋、規範登記、妥善處置。
三、夯實工作基礎。各地要及時為婚姻登記機關配備電腦、印表機、高拍儀、身份證讀卡器、電子簽名、指紋採集等必要的辦公設備。加強婚姻登記歷史檔案數據補錄和電子化工作,確保聯網可查。
2023年5月23日
方案全文
方案內容
安徽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發〔2023〕6號)要求,進一步深化婚姻登記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婚姻登記管理服務水平,切實為民辦實事,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徽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關於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人民民眾需求為導向,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最佳化服務資源配置,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要求,紮實穩妥有序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更好滿足民眾就近就便辦理婚姻登記服務需求,助力推動現代化美好安徽建設。
二、主要內容
(一)試點工作調整事項
除《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業務管轄地外,婚姻登記雙方中有一方為安徽省常住戶口的,可以到省內任一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均非安徽省常住戶口但一方經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安徽省內的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
除《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現役軍人婚姻登記業務管轄地外,一方為現役軍人,非現役軍人方為安徽省常住戶口的,可以到省內任一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一方為現役軍人,非現役軍人方非安徽省常住戶口但經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非現役軍人方在安徽省內的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
跨區域辦理離婚登記的,經過離婚冷靜期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申請離婚登記的機關辦理。
(二)非試點工作調整情形
雙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均不在安徽省內的,不能在安徽省內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及婚姻登記檔案查詢業務,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華僑的婚姻登記各項業務,按照原規定辦理。
(三)辦理方式
申請跨區域辦理婚姻登記,可以提前通過電話或者網路等方式進行預約,確保一次性順利完成跨區域婚姻登記事項辦理。通過電話預約的,可以撥打當地婚姻登記機關工作電話進行預約,具體可通過登錄安徽省民政廳入口網站,瀏覽政務信息公開欄查詢。待安徽省婚姻登記預約系統提供資料預審功能後,當事人可以通過預約系統提交應預審的相關證件材料等,預審通過後在預約時間內到相應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業務。網上預約平台入口為安徽省民政廳入口網站、“皖事通”手機APP、各市民政局入口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四)證件要求
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辦理結(離)婚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婚姻登記處查看有效居住證原件並與身份證、戶籍簿等進行比對核驗,留存有效居住證複印件。居住證過期的,應當在登記前到公安部門換髮有效居住證。一方或雙方戶籍地在安徽省內,選擇省內任一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的,無需提供居住證。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是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為民眾辦實事具有重要意義。省廳按要求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統籌推進我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各項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將試點工作納入主題教育活動民生項目清單,積極爭取納入本地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抓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協同聯動機制,細化工作措施,加大指導力度,強化人員、場地、經費等各項保障,強化過程管理,跟蹤評估實施效果,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強化服務保障。根據試點工作要求,及時編制修訂婚姻登記辦事指南,列明業務範圍、受理條件、證件材料要求、辦理流程、諮詢熱線等內容,及時在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婚姻登記場所等公開,擴大試點工作社會知曉度。根據當地實際增設“跨區域登記”或“跨省通辦”服務視窗,主動與公安戶籍部門對接,在婚姻登記處適宜位置放置居住證辦理指引物料,積極提升婚姻登記智慧型化水平,統一配備高拍儀、身份證讀卡器、人像採集、人臉識別、指紋讀取、電子手寫屏等智慧型設備,實現婚姻登記所有視窗智慧型設備全覆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婚姻登記機關配備自助辦理智慧型終端。
(三)提升服務水平。各地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強化政策落實,注重工作時效,確保跨區域登記服務全覆蓋,堅決杜絕指定僅由部分婚姻登記機關承辦等違規行為。加強業務指導,及時組織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區域辦理業務培訓,確保婚姻登記員及時掌握各項規定和工作要求,統一政策尺度,提高業務能力,做到規範登記。加強婚姻登記視窗制度建設,認真落實視窗服務規範,嚴格執行登記工作紀律,打造高質量服務型婚姻登記機關。積極加強婚姻登記員力量配備,改善工作條件,提升待遇水平,保持隊伍穩定。健全以“首問負責制”“責任追究制”為核心內容的婚姻登記責任制度,提高婚姻登記員責任感、使命感,進一步提升依法登記、規範服務水平。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將婚姻登記機關設定在環境優美的公園等具有紀念意義的標誌性場所,將婚姻登記機關打造成一站式、綜合性、人性化的公共服務陣地、“網紅打卡地”和凸顯當地特色的婚姻文化傳播平台。積極推進“公民婚育一件事”辦理,推廣婚姻登記電子證照套用,讓數據多跑路、民眾少跑腿,切實做到為民、便民、利民。
(四)推進信息建設。指導婚姻登記機關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婚姻登記證補辦、補發等相關工作,綜合採取補發婚姻證件、補錄核對歷史婚姻登記檔案數據、部門間信息比對共享等多種方法,不斷補齊、修正、完善全國婚姻登記信息資料庫中的歷史數據,確保新形成的登記檔案全面電子化。對現存婚姻登記歷史檔案的數據補錄和電子化工作進行查缺補漏,及時將已電子化的婚姻登記檔案導入我省婚姻登記信息系統資料庫,完善數據信息,提高數據質量,夯實業務基礎,為試點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術支撐和信息保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積極運用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發揮全國審查、檔案電子化等功能作用,確保婚姻信息準確、查驗工作到位、登記辦理規範。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完善登記預約工作機制,引導當事人通過預約明確相關要求、提前做好準備,確保一次性順利完成登記;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引導公眾正確認識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幫助民眾清晰了解和準確掌握跨區域婚姻登記相關事宜。指導婚姻登記員保持良好服務態度,做好解釋溝通工作,有效處理疑難問題。準確分析研判試點工作中可能出現的輿情熱點,及時回應、正面引導、妥善處置,積極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各類媒體作用,加大對試點工作實施情況的宣傳報導,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省民政廳。
方案附屬檔案
安徽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工作職責
為推進我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加強工作的布局謀劃、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省民政廳決定成立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一、組成人員
組長:高光權 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成員:張臻 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處長、一級調研員
陳波 省民政廳規劃財務處處長
石亮 省民政廳人事教育處副處長、三級調研員
吳冬梅 省民政廳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方濱 合肥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冠宇 淮北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蔣召亮 亳州市民政局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郭子娟 宿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峰 蚌埠市民政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郟振林 阜陽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邢曉虹 淮南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盧文明 滁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宣興中 六安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盛華為 馬鞍山市民政局三級調研員
樊開兵 蕪湖市民政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燕 宣城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莉 銅陵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洪大保 池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汪沛 安慶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汪媛 黃山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絡員:完勁松 合肥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
蘇金桓 淮北市民政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付蒙 亳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科九級職員
朱磊 宿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
何樹余 蚌埠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
陶進軍 阜陽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
李靜 淮南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兒童福利科)負責人
林偉 滁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
陸金富 六安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
包劍文 馬鞍山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副科長
蔡祥 蕪湖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
郭丹 宣城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區劃地名科)副科長
施立平 銅陵市民政局社會事務和區劃地名科科長
甘志亮 池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一級主任科員
馬曉雷 安慶市民政局兒童福利和社會事務科負責人
吳偉峰 黃山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臻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同意擴大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覆》(國函〔2023〕34號)以及《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發〔2023〕6號)要求,組織實施試點方案,協調解決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督促落實相關工作任務。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執行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導各地按要求開展試點工作,組織協調會議和業務培訓,掌握相關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等。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貫徹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工作部署,按職責分工做好本地區、本單位的相關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匯報工作落實情況,遇到問題及時妥善解決,制定應急預案,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