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實施方案

《上海市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實施方案》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順應新時代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據國務院以及民政部有關探索開展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決策部署,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的檔案。

2022年8月24日,上海市民政局印發《上海市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24日
全文
上海市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人民至上理念,加強和創新婚姻登記管理服務,推動跨區辦理婚姻登記改革,不斷滿足市民對便捷、規範、高效的婚姻登記服務需求,增進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任務
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廣的原則,在本市開展內地居民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等的全市通辦。
(一)第一階段:部分區試點。2022年9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在本市浦東新區、黃浦區、徐匯區、靜安區、普陀區、閔行區、松江區七個區開展內地居民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全市通辦試點,具體為:
1.男女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可以自主選擇上述試點區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
2.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可以自主選擇上述試點區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
(二)第二階段:全市推廣。2022年12月1日起,在全市推廣內地居民的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全市通辦,具體為:
1.男女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可以自主選擇本市區級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
2.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可以自主選擇本市任一區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
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涉港澳台、華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事項暫不實行全市通辦,待條件成熟後逐步實施。
三、保障措施
(一)調整本市政策依據。修訂本市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為婚姻登記全市通辦提供具體工作指導。及時將全市通辦的工作規定、辦事指南、服務流程等向社會公開,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二)加強婚姻登記機關基礎建設。各區結合實際,進一步升級改造婚姻登記場所,最佳化功能布局,營造便捷、溫馨、舒適的便民服務環境;進一步充實最佳化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配齊配強婚姻登記員,並加強業務培訓,確保改革順利開展。
(三)深化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設。升級最佳化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最佳化婚姻登記預約系統,為跨區通辦做好技術支撐;進一步完善“一網通辦”“隨申辦”、電話預約等多種形式預約平台,方便市民預約辦理。
(四)強化部門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民政與公安、法院、檔案、殘聯等部門、單位的數據互聯互通、實時共享,夯實婚姻資料庫建設,提升數位化政務服務效能。
(五)落實經費保障。各區結合實際,對通辦工作所產生的信息化建設、婚姻登記場地改造、人員經費等予以保障,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進一步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以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為出發點和立足點,把創新婚姻登記服務作為一項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實事抓緊抓好,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明確責任,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二)統籌推進,狠抓落實。各試點區要認真落實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取得實效。未開展試點的各區要主動謀劃、提前布局、認真準備,確保全面推開後順利推進。要立足當前,結合今後跨省通辦改革的實際需要,加強婚姻登記機關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和隊伍建設。建立應急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及時預警、合理調整婚姻登記機關可預約數、登記數量,特別是結婚登記高峰日要提前制定預案,加強宣傳引導和人員配備與保障,滿足市民婚姻登記服務需求。
(三)及時總結,全面推廣。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遇到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告。市民政局將及時對試點和改革推進情況進行指導、總結和宣傳,全面提升全市婚姻登記服務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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