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結婚登記“市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

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8日印發平涼市結婚登記“市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結婚登記“市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8日
  • 發布單位: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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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順應新時代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最佳化政務服務,滿足人民民眾對婚姻登記服務便捷化需求,方便民眾就近辦理結婚登記。根據《甘肅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0〕109號)、《甘肅省民政廳辦公室關於印發〈甘肅省婚姻登記“市內通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民辦發〔2021〕5號)、甘肅省民政廳辦公室《關於平涼等五市州開展結婚登記“市內通辦”的通知》(甘民辦發〔2022〕1號)要求,經省民政廳和市政府同意,決定開展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市內通辦”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著力解決民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多地跑”“多次跑”等問題,滿足婚姻當事人就近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最大程度實現便民利民,最大限度提升政務服務的便捷性和民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全面提升我市婚姻登記管理服務水平。
二、主要目標
根據國務院、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2022年10月完成“省內通辦”工作,2024年底完成“跨省通辦”工作,2025年完成婚姻登記機關實行全國“跨省通辦”工作。按照省民政廳的通知要求,我市於2022年4月1日全面開展結婚登記“市內通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工作內容。婚姻登記當事人,即任意一方(或雙方)為平涼市內戶籍居民,均可選擇在平涼市內任意縣(市、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部隊駐地、入伍前常駐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駐戶口所在地的現役軍人,可以在本市內自主選擇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內地居民補領婚姻登記證仍按《甘肅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執行,暫不實行跨縣(市、區)辦理。
(二)完善系統數據。婚姻信息數據錄入工作是全面實現婚姻登記跨區域辦理的前提和基礎,各縣(市、區)在前期完成現有紙質婚姻登記歷史檔案數據補錄工作的基礎上,繼續收集、整理遺留婚姻登記歷史檔案,加快電子化錄入工作。加大宣傳力度,使民眾知曉婚姻登記信息重要性,主動配合完善個人婚姻登記信息。各縣(市、區)要從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的高度,切實重視婚姻歷史數據補錄工作,繼續嚴格按照《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婚姻登記歷史檔案數據補錄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18〕145號)、《甘肅省民政廳辦公室關於印發<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宣傳提綱>的通知》(甘民辦發〔2022〕2號)要求,對符合事實婚姻的且申請補辦結婚證的、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實施後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無結婚證的、或無婚姻登記檔案、或有結婚證但未錄入婚姻系統、以及婚姻信息不全的婚姻關係存續人員(婚姻信息以戶口信息、個人承諾書、司法公證書、鄰里佐證、相關證明等為依據),引導當事人按法定程式補領或補辦結婚證。
(三)法律效力。開展結婚登記“市內通辦”工作期間,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的結婚證件與戶籍地辦理的婚姻證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婚姻登記機關場地建設。婚姻登記機關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行政職能的機關,我市辦理婚姻登記的機構主要是各縣(市、區)民政局設定的8個婚姻登記處。婚姻登記處應當設定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周邊環境良好的區域,有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等辦公場所。婚姻登記處設在政務大廳的,應當保證婚姻登記處相對獨立,並設有滿足工作需要的結婚登記視窗、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應當為婚姻登記機構配備具有身份證讀卡、人臉採集比對、指紋採集比對、電子檔案拍攝、電子簽名等功能的一體化智慧型設備,並配置具有錄音錄像功能的專業設備,實現婚姻登記業務辦理的全程信息化、智慧型化及音視頻記錄。婚姻登記處應設立頒證廳,懸掛國徽,設定頒證台,頒證台前應當體現婚姻登記處名稱和頒證日期,配備音像、燈光設備,設定親友觀禮席。
(二)強化婚姻登記工作隊伍建設。各縣(市、區)應當參照《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為各婚姻登記處配備專職婚姻登記員並保持相對穩定。婚姻登記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由省民政廳或市民政局進行業務培訓,至少每2年參加一次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省民政廳統一印製的婚姻登記員培訓考核合格資格證書,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員職責確定的工作。婚姻登記員應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熟練使用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文明熱情,佩帶標識統一著裝上崗服務。婚姻登記處應當及時將婚姻登記員上崗或者離崗信息逐級上報省民政廳,省民政廳將根據上報的信息及時調整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使用相關許可權。各縣(市、區)民政局要加大婚姻登記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每年至少培訓1至2次。
(三)加強婚姻登記機構監督管理。各縣(市、區)民政局應當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本級設立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監督檢查。婚姻登記處及其婚姻登記員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證,婚姻登記員無法在辦理前通過證件、證明材料和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發現的除外);違反程式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發放婚姻登記證、撤銷婚姻的;要求當事人提交《民法典》、《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等政策檔案規定以外證件材料的;擅自違反規定收費的;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損毀的;購買使用偽造婚姻登記證的;違反規定套用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的,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靠實責任。此次開展結婚登記“市內通辦”是省、市婚姻登記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全省通辦”“跨省通辦”的基礎和前提,省、市已將這項工作納入2022年度重點工作綜合評估內容。各縣(市、區)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轉變觀念,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對結婚登記“市內通辦”的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全力推進我市結婚登記“市內通辦”有序進行。
(二)加強指導,狠抓落實。各縣(市、區)要加大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宣傳力度,指導婚姻登記機構全面推行預約辦理,引導民眾通過甘快辦APP和登錄“甘肅政府服務網”,自主選擇內地居民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網上預約和網上提交預審材料。各縣(市、區)民政局要加強監督和指導,確保各婚姻登記機關每個法定工作日網上婚姻登記預約量設定科學合理,加強動態調整,切實滿足民眾辦事需求。結合“省內通辦”“跨省通辦”實際需要,儘快配齊配強婚姻登記機關人員,落實場地、經費保障,加強婚姻登記機關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創新管理服務機制,把結婚登記“市內通辦”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
(三)加強督查,嚴把質量。各縣(市、區)婚姻登記機構要及時總結上報結婚登記“市內通辦”期間好的經驗做法。市民政局要加強對各縣(市、區)結婚登記“市內通辦”工作的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切實幫助解決好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工作任務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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