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指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實現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21個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陝西、寧夏等。

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民政部在部分地區進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截至2023年3月底,全國累計“跨省”辦理婚姻登記17872對;2023年6月1日起,我國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試點省份擴大到21個省份,在這些省份辦理婚姻登記不用返回原籍,可以就地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 試點時限: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試點過程,試點地區,批覆內容,採取措施,統計數據,

試點過程

2023年5月18日,據中國政府網訊息,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擴大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覆。
2023年5月25日,在前期首批試點基礎上,民政部擬進一步擴大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覆蓋範圍,全部試點地區將增至21個省(區、市)。
2023年6月1日起,我國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試點省份擴大到21個省份,在這些省份辦理婚姻登記不用返回原籍,可以就地辦理。

試點地區

(一)試點地區。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二)試點期限。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將在部分地區進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民政部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陝西西安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截至2021年9月底,試點地區共辦理“跨省通辦”結婚登記12168對,辦理“跨省通辦”離婚登記2449對。

批覆內容

批覆提出,同意擴大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調整後,在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陝西、寧夏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在試點地區,相應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目錄附後)。調整後,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試點期為自批覆之日起2年。

採取措施

2021年5月,對此,民政部信息中心總工程師王興玲在近期召開的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採取以下措施減少重婚、騙婚現象的發生——
一是提升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全國聯網的穩定性和信息的全面性,強化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審查。
二是加強與公安、法院、外交、移民管理、殘聯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加強對當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狀況信息的核驗。
三是指導各級婚姻登記機關配置人臉識別、指紋採集比對、身份證讀卡器等技術設備,現場進行信息採集比對。
四是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民政部等31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大格局。
五是加強婚姻登記機關管理和工作人員培訓。

統計數據

截至2021年9月底,試點地區共辦理“跨省通辦”結婚登記12168對,辦理“跨省通辦”離婚登記2449對。
2023年7月17日,據央視新聞,民政部訊息,2023年以來民政部加強婚姻登記機關規範化建設和行風建設,將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擴大到21個省(區、市),截至2023年6月底,全國累計“跨省”辦理婚姻登記14.2萬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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