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音向來是大部分歌劇的女主角的不二人選。然而在古典主義音樂時期以前,往往對女高音的首要要求的聲音控制的技術,而非今日要求的廣闊的音域;而當時要求女高音的最高音往往不超過高音A[21]。而女中音一詞,則是一個比較新近的概念,但也不少角色可以擔綱,如珀賽爾筆下的蒂朵和華格納《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中的布蘭甘特(Brangäne)[22]。女低音可唱的角色,往往比較少,行家往往開玩笑說,女低音只可唱“巫婆、潑婦、(穿)長褲(的角色)”(witches, bitches, and britches)。而近年,不少原來由女低音或閹伶所唱的角色,皆成假音男高音的囊中物。
而男高音,則自古典音樂時期至今,都是歌劇中的男主角。很多最具挑戰性的男高音角色,都是出自美聲歌劇時期,如多尼采蒂在歌劇《軍中女郎》 (亦譯作《聯隊之花》)(“La Fille Du Régiment”)中寫給男主角的9個連續的高音C。而華格納則要求他的男高音主角比一般男高音的分量更重,甚至要人們發明新字“英雄男高音(Heldentenor)”來形容這類角色;和華格納要求的分量相當的義式歌劇角色也有如,普契尼《圖蘭多》中的卡拉富。男低音的歷史也是源遠流長,在正歌劇時代便作為配角,往往是娛樂觀眾滑稽角色。男低音可演的角色也不少,如莫札特《唐·喬望尼》中的利波雷洛和華格納《尼伯龍根的指環》中的沃坦王。界乎男高音和男低音中間,便是男中音,一個直至19世紀中葉才出現的概念,著名角色如莫札特《女人皆如此》的古烈摩和《唐·卡洛》中的羅迪戈。
世界上第一座歌劇院——聖卡西亞諾劇院(Teatro di San Cassiano)於1637年在威尼斯揭幕,向一般觀眾開放,從而結束了歌劇由皇室和貴族壟斷的時代,大大推動了歌劇的發展。蒙特威爾第的學生卡發利(Francesco Cavalli)是這一時代最著名的歌劇作曲家,他從1639~1669年為威尼斯這座歌劇院創作了共約40部歌劇,其中最有名的為《伊阿宋》(Giasone)。與卡發利同時的義大利歌劇作家蔡斯悌(Pietro Antonio Cesti),也寫有歌劇多部,其最著名之作為《金蘋果》(Il pomo d'oro)。17世紀中期後,威尼斯歌劇體裁開始衰退,雖然這時仍出現了幾個有才華的作曲家,如常被人稱為“喜歌劇之父”的加盧皮(Baldassare Galuppi)。
18世紀,義大利歌劇中心移至那不勒斯,各種歌劇體裁相繼出現,從而影響了義大利以及許多外國歌劇活動中心。其重點是使音樂服從歌詞,使人聽懂。歌詞作者澤諾(Apostolo Zeno)和梅塔斯塔齊奧(Pietro Metastasio)為此作出了貢獻。歌劇的詠嘆調,特別是三段體詠嘆調,占主導地位。那不勒斯歌劇和聲純樸,更為旋律化和輕快,並帶有洛可可風格壯麗的音調。代表作家有史卡拉第(Alessandro Scarlatti)、波爾波拉(Nicola Antonio Porpora)、文奇(Leonardo Vinci)和萊奧(Leonardo Leo)。
1720年威尼斯人馬爾切羅(Benedetto Marcello)寫了《時興的戲劇,又名創作和演出義大利歌劇萬無一失的方法》(Il teatro alla moda,o sia metodo sicuro e facile per ben comporre ed eseguire opere italiane in musica),諷刺正歌劇中日益增長的、使戲劇性淡薄的陳規陋習,從而引起了歌劇改革的試驗,但收效甚微。
1650年前歌劇傳入法國,第一部法國歌劇《波蒙納》(Pomone)於1671年在皇家音樂學院(即今巴黎歌劇院)揭幕式上首演。但歌劇到盧利(Jean-Baptiste Lully)生活的時代才成為真正的法國藝術。義大利人盧利前往巴黎,借用法國話劇與芭蕾舞的特色,創作法國式歌劇。他不喜歡義大利式的詠嘆調,主張改用短而活潑的歌曲。他按照法蘭西喜劇團的朗誦方式改革了宣敘調,並發展起了法國式的序曲。盧利的風格在拉摩(Jean-phlippe Rameau)的歌劇里達到頂峰,其主要作品有《希波利德和阿利茜》(Hippolyte et Aricie)等。
1627年歌劇傳入德國和奧地利後,產生了“民謠歌劇”,湧現了一批歌劇作家,如莫扎特、韓德爾、貝多芬等,主要作品有《魔笛》、《奧蘭多》、《費加羅的婚禮》、《唐·璜》、《費德里奧》(Fidelio)、《月球上的世界》(Il mondo della luna)等。1769年,卡爾札比吉(Ranieri de'Calzabigi)和葛路克發表關於歌劇革新的重要文獻∶歌劇《阿爾西斯特》(Alceste)的前言獻詞。他認為多餘而花俏的三段體詠嘆調應予廢除,代之以樸素的表達和真實的感情。音樂的職責是“為詩服務”。葛路克的代表作有《伊菲姬尼在奧利德》(Iphigenie en Aulide)和《伊菲姬尼在圖利德》(Iphigenie en Tauride)等。他的改革主張曾產生重大影響。
歌劇傳入英國後,經過很長時間才在英國紮根。英國的第一部歌劇是普賽爾(Henry Purcell)的《狄多和伊尼阿斯》(Dido and Aeneas);它打破了宣敘調和歌曲之間的界限。《乞丐歌劇》的上演,使英國觀眾終於習慣於聽一種用本國語演唱的舞台劇。
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法國的喜歌劇得到了很大發展。1752年盧騷的獨幕喜歌劇《鄉村卜者》(Guerre des Bouffons)上演,他用混合曲的方式寫成總譜,把反映十分通俗的浪漫愛情和歌舞雜耍表演的曲調組合在一起,很有法國風格。爾後這種新的雜燴式喜歌劇便統治了巴黎和其他地區的歌劇舞台。著名劇作家有蒙西尼(Pierre-Alexandre Monsigny)、格雷特里(Andre Gretry)、梅於爾(Etienne-Nicolas Mehul)和布瓦埃爾迪厄(Francois-Adrien Boieldieu)。法國喜歌劇自布瓦埃爾迪厄後,變得更義大利化,反映出羅西尼的影響。在此時期,義大利歌劇一度衰落,後因邁爾(Johann Simon Mayr)、羅西尼、多尼采蒂(Gaetano Donizetti)和貝利尼(Vincenzo Bellini)等有才華的歌劇作曲家創作了一批有世界聲譽的歌劇作品,如《塞爾維亞的理髮師》、《安娜·波蓮》(Anna Bolena)、《海盜》(Il pirata)、《清教徒》(I puritani)等而重新受人喜愛。
“大歌劇”產生於19世紀的巴黎,這是一種具有國際風格的大型歌劇,採用歷史的或虛構的歷史故事為題材,舞台上充滿了奇景艷服、芭蕾舞和各種跑龍套的方陣佇列。它幾乎摒棄了美聲唱法的精巧細微,極大地擴充了樂團本身和它在戲劇中的作用。第一出公認的大歌劇是梅耶貝爾(Giacomo Meyerbeer)的《魔鬼羅伯特》(Robert le Diable)。梅耶貝爾和阿勒威(Fromental Halevy)之後,大歌劇開始反映出新的音樂趨向,發展成多種多樣的混合形式。這時期的法國歌劇作家還有白遼士和奧芬·巴赫,二人主要作品有《天堂與地獄》(Orphee aux enfers)、《特洛伊人》、《霍夫曼的故事》(Les Contes d'Hoffman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