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歌劇

正歌劇指最早出現於17、18世紀以神話及古代英雄傳奇故事為題材的義大利歌劇。最初與義大利趣歌劇(喜劇)相對而言,後流傳至西歐各國。義大利正歌劇在1680年間漸漸定型,是一種嚴肅的歌劇。在18世紀中逐步衰亡,成為一種歷史上的名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歌劇
  • 出現時間:最早出現於17、18世紀
  • 類型:以神話故事為題材的義大利歌劇
  • 發展:後流傳至西歐各國
  • 組成:由朗誦調及詠嘆調連綴構成
  • 內容:內容嚴肅,與喜劇相對
簡介,特點,舉例,

簡介

正歌劇全劇往往只有三幕,由朗誦調詠嘆調連綴構成,人物只有六七個角色,其中僅三個人物是主要的,即女高音、男高音和男中音,有時再加一個第二女高音。每幕又可分數場,每場有二部分(第一部分是情節,第二部分是角色的內心活動)。音樂基本上由宣敘調詠嘆調交替組成(詠嘆調莊嚴精緻),劇本採用義大利語,很少使用重唱及合唱(重唱主要是二重唱),也不用芭蕾舞。每個人物都有詠嘆調,重要角色常由閹人歌唱家(又稱閹伶,為了音樂目的,造就男性女高音和女低音而對男童實施閹割)演唱,採用ABA三段式的返始詠嘆調。

特點

1) 在內容上:多取材於古代神話和歷史傳說,內容嚴肅,與喜劇相對。
2) 在結構形式上:由原先的五幕歌劇變為緊湊的三幕結構,常在幕與幕之間穿插喜劇性的幕間劇(Intremezzo,在舞台口表演)。由極具個性的序曲(快—慢—快的三段形式)開場,宣敘調(朗誦調)返始詠嘆調交替進行,極少使用重唱和合唱,也不用舞蹈。另,含有一定喜劇因素的正歌劇,稱為“半正歌劇”,並可用說白。如W.A.莫扎特的《費加羅的婚姻》(通常亦可歸屬於趣歌劇範疇)。
3) 兩種不同的宣敘調:一種是乾念式的宣敘調,用於較長的對白或獨白,獨唱聲部只用通奏低音伴奏;另一種是帶伴奏的宣敘調,它善於表達複雜的情感,同時也在戲劇性的緊張場景中使用,獨唱由樂隊伴奏。
4) 返始詠嘆調:這種詠嘆調是ABA三段體形式,作曲家通常不再把再現的A段寫出,而只在B段的結尾處標記da capo,意為從頭反覆,故作“返始”之意,並在結尾處標記Fine(意為結束)。

舉例

作曲家手中的正歌劇
亨德爾特(德國作曲家)為18世紀初正歌劇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40幾部作品大多用義大利文寫就,均取材於神話,著名的有《阿格麗品娜》(1709威尼斯首演)《尤利烏斯·愷撒在埃及》、《帖木而》(1724)、《羅德琳達》、(1725)、《阿爾辛娜》(1735)、《薛西斯》(1738)。到了莫扎特時代,正歌劇已走向沒落。
莫扎特(奧地利作曲家)曾以此種風格寫過兩部名作《伊多梅紐斯》(1781)和《狄托的仁慈》。其中《伊多梅紐斯》系根據希臘神話阿加曼農王的故事譜成。敘述克里特王伊多梅紐斯在特洛伊戰爭之後歸來,要王子伊達曼特作為還願的犧牲品奉獻海神,王子對特洛伊公主伊麗亞忠貞不移的愛情,感動了海神從而成全這對情侶。這部歌劇中用了很多有伴奏的宣敘調增強了戲劇性。還有閹伶歌手精美絕倫的技巧征服了世界,贏得了極高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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