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梁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設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民族、宗族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開展對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全縣宗教行政管理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主要職責:貫徹民族宗族工作法律
  • 簡介:梁平縣民人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設立梁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與縣委統戰部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民族、宗族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開展對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全縣宗教行政管理和監督。
(二)開展民族宗教調查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宗教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團結和動員少數民族和宗教界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三)負責梁平縣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的確定工作。
(四)參與各種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發展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和繁榮。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六)指導宗教團體和重點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加強自身建設、民主管理、財務監督和審計,負責宗教團體換屆選舉等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抵禦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梁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設1個內設機構:綜合科

人員編制

梁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室領導職數1名。所需人員編制在縣委統戰部機關內調劑使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