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根據《宗教事務條例》、《江蘇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惠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惠山區政府主管本區民族宗教事務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 主要職責:執行有關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律
  • 指導:全區民族宗教事務工作
  •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 性質:事業單位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協調民族關係,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的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聯繫各界少數民族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由民族問題引起的突發事件;指導少數民族聯誼會開展工作;組織接待來我區學習、參觀、考察的少數民族團隊。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幫困、清真飲食網點建設工作;落實國家對民族用品定點生產企業的有關優優惠政策。
四、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
五、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促進宗教活動正常化,保持宗教領域的穩定;引導和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處理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需由政府部門協助和協調辦理的各項事務;會同有關部門制止不正常的宗教活動,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披著宗教外衣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及時處理由宗教問題引發的突發事件。
六、幫助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協助宗教團體有計畫地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承辦區人大、政協交辦的提案、建議等事項;發揮宗教文化的獨特優勢,為我區經濟建設和三個文明建設服務。
七、了解掌握西方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宗教滲透的信息;調查研究本區民族宗教方面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和發展趨勢,及時提出對策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處事務;支持和指導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開展同國外及港、澳、台地區宗教界的友好往來。
八、指導全區民族宗教事務工作;負責本局所屬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人事、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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