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慶市及我縣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當好縣委、縣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機構職能,領導信息,

機構職能

(二)負責對全縣民族宗教情況調查研究,組織、指導開展民族、宗教理論研究,向縣委、人大、政府、政協提供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宣傳及教育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協調配合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四)統籌、協調、指導民族鄉工作,分析民族鄉經濟運行情況,參與、指導民族鄉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促進民族扶貧開發工作,積極參與有關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促進民族教育、文化、科技、衛生等事業的發展。
(五)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教育使用工作。負責宗教團體人事等管理,聯繫民族、宗教界人士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六)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維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七)全面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對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各種借宗教名義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
(八)指導宗教團體和寺觀教堂加強自身建設、民主管理,財務監督和審計,搞好自養事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辦好各宗教團體需由政府機關協助或協調的各項事務。
(九)開展少數民族文化交流,挖掘弘揚少數民族文化。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支持幫助民族、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港澳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友好交流活動,承辦有關民族宗教參觀考察團(組)的組織與接待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局長、黨組書記 張立新: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民族、機關財務和重點項目工作。
副局長 黃琳: 分管機關、六城同創、招商引資、計畫生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統計、幫鄉扶貧、
“三進三同”、“結農親”、萬元增收、社會保障、節能減排、科普統計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副局長 唐德壽: 分管宗教、行政執法、行政審批、安全、社會綜治暨平安建設、信訪穩定、黨建精神文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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