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平縣宗教事務局的主要職責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協調民族、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係中的重大事項;指導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民族、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積極推動民族、宗教團體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饒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會維穩工作,保障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
(四)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活動,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五)指導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民族、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積極推動民族、宗教團體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辦理民族、宗教團體需要政府幫助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
(六)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協調民族、宗教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民族、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幫助宗教團體做好宗教人士的培養教育和政治安排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