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南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南澗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南澗縣民族宗教事務工作的政府機構。

機構職能,科室職能,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宗教工作方案政策,參加起草本縣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規範性檔案,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民族宗教和法規的執行情況。
2、協調全縣民族關係,進行民族團結教育,促進民族團結,處理涉及民族關係的有關矛盾糾紛。
3、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縣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的扶貧工作,參與有關少數民族的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
4、協同有關部門促進全縣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系等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5、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全縣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
6、 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結的合法權益,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政府機關協助和協調的各項事務。
7、依法加強對全縣宗教事務的管理,引導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
8、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9、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職能


辦公室: 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作好機關文秘、保密、黨建、廉政、宣傳、信息、檔案、財務、後勤、接待、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安全工作,處理機關各種政務、事務,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加強民族宗教幹部培訓;搞好調查研究,聯繫和團結民族宗教上層人士,及時掌握和反映民族宗教動態,規範宗教活動秩序,加強執法檢查,搞好部門協作,妥善處置民族宗教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民族宗教科: 廣泛宣傳、深入貫徹落實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動全縣民族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依法管理和指導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各項工作;接待處理業務信訪,協調指導處理場所、教職人員等矛盾問題;加強宗教教職人員培訓,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審查、辦理宗教場所開放,宗教教職人員資格考核取證工作;指導並檢查宗教場所建立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工作,及時掌握民族宗教動態,與有關部門協作查處並打擊非法宗教活動,抵禦境外宗教滲透工作;指導、幫助、協調爭取民族發展項目並檢查實施落實,推動民族經濟事業發展,依法管理清真食品的生產、經營和安全;做好朝覲及民族成份更改等事務工作。做好基層基礎工作,抓好全縣五大宗教團體組織建設;加強愛國宗教團體、愛國宗教界人士隊伍建設和教育;幫助宗教團體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密切聯絡宗教團體,掌握團體及主要負責人工作動態和情況,及時溝通並向局機關匯報情況,轉達政府主管部門對團體工作的要求,確保宗教領域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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