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通海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通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1)、民族事務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族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和縣政府有關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定;擬定結合我縣實際的具體政策、意見和工作計畫、檢查、監督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2、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依法維護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利益,正確處理民族問題,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鞏固發展社會主義的新型民族關係。
3、掌握了解民族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搞好巨觀指導。
4、積極參與扶持民族經濟發展工作和民族地區的扶貧工作,做好民族貿易和民族用品生產扶持工作。加強有關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和服務工作,做好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統計工作。
5、多形式積極促進少數民族地區文化、教育、體育、衛生事業的發展。加強宣傳、擴大交流、實事求是地宣傳介紹我縣各族人民團結、進取、共同繁榮的形象。
6、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全縣少數民族幹部的推薦、培養、教育、選拔和使用工作。
7、聯繫、檢查、指導基層的民族工作。
8、嚴把民族識別關,做好民族更改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
(2)、宗教事務工作
1、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宗教政策、法規,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要旨,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積極引導宗教組織在法律、政策範圍內開展活動。
2、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場所的合法權益。推進宗教界進行愛國守法、擁護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宗教人士和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3、辦理有關宗教方面需要由政府機關協調或協助辦理的具體事務;妥善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涉及宗教問題的書刊及其宣傳品的審查工作。
4、檢查、監督黨和國家宗教政策、法規在全縣的執行情況。掌握動態、分析宗教工作中的情況和問題,揭露、打擊利用宗教問題進行違法犯罪、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活動,抵制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
5、檢查、指導基層的宗教工作。
6、有序組織開展穆斯林朝覲工作。
7、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本單位未設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局長:唐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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