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是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中央、省市區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決策決定;擬訂民族、宗教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組織開展對全區少數民族和宗教情況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
(二)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相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利,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三)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少數民族工作;負責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擬定少數民族聚居區經濟發展規劃,督促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提供服務和指導。
(四)牽頭協調區民族宗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發揮職能,共同做好民族工作。
(五)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引導各宗教在政策、法律、法規範圍內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做好民間信仰工作。
(六)推動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
(七)負責組織全區民族、宗教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
(八)組織協調民族、宗教開展對外友好交流交往活動。
(九)依法審核、審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關事項,指導鎮街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信息、新聞宣傳、電子政務及信息化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督察督辦工作;負責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督辦;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幹部培訓外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負責區級民族宗教事務的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政策諮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區民族宗教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法治政府建設、“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組織民族宗教史志的編纂。
(二)民族宗教科:承辦全區民族文化、經濟等社會事業方面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為少數民族企業的發展提供服務和指導;負責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參與調解民族權益、經濟糾紛,指導和協調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工作;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少數民族事務的綜合統計與分析工作。
負責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政策法規落實和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承擔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調研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勞動就業、登記辦證、子女入學、法律援助等提供服務,維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合法權益;協調聯絡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流出地與流入地職能部門的對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協調聯絡少數民族地方商會工作。
承辦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引導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在政策、法律、法規範圍內活動;指導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聯繫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教界人士,組織開展對外交流交往;負責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和基礎信息數據統計工作;負責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方面信訪、維護穩定、信息輿情、意識形態工作;承擔伊斯蘭教朝覲事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佛教、道教民問信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