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機構設定及職責:林芝市政府國資委設5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1.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會議材料、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管理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工作。
2.政工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以及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辦理人民民眾朽捆凶煉來信,接待人民民眾來訪;按照有關規定,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和職工福利保障;根據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監事、獨立董事及經營管理層人選;制定所監管企業領導人晚汗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3.企業改革發展科: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負責研究提出發展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機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對所監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對其中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指導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完成原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工作;承擔調查研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等重大問題工作;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
4.財務監督與統計評價科(考核分配科、監事會工作科):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臘頁戶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指導所監管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研究祝牛陵擬定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辦法;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協調企業房改工作;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辦法;擬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任期經營目標和業績考核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挨精探業的經營業績,並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意見和建議。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代表地區行政公署向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派出監事會工作。
5.產權管理科(收益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意見,擬定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盛槓設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承店愚臭益;承擔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工作;承辦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有關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歐珠多吉
黨委副書記、主任:陸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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