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行業輪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
  • 基金類型
  • 基金狀態
  • 基金公司
  • 基金管理費
  • 首募規模
  • 託管銀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
  • 成立日期
  • 基金託管費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1)考量標的股票合理價值、標的股票價格、行權價格、行權時間、行權方式、股價歷史與預期波動率和無風險收益率等要素,估計權證合理價值。
(2)根據權證合理價值與其市場價格間的差幅以及權證合理價值對定價參數的敏感性,結合標的股票合理價值考量,決策買入、持有或沽出權證。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方式或紅利再投資分紅方式,以投資者在分紅權益登記日前的最後一次選擇的方式為準,投資者選擇分紅的默認方式為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基金當期收益應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才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12次,至少分配1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7)全年合計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本基金年度已實現淨收益的50%;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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