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細則是指導和規範各縣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細則
- 地區:本溪市
- 對象: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 目的:加強對各縣區國有資產監管
本溪市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細則是指導和規範各縣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機構。
本溪市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細則是指導和規範各縣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機構。印發單位本溪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內容第一條 為加強對各縣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保障全市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規範有序進行,根據《...
(三)組織企業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等基礎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四)建立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考核體系,核定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監督、考核國有資產經營狀況,並根據企業國有...
第三條 省、設區的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上級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下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國有資產...
第二條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指導監督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市(地)級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指導監督本地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指導監督,是指上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二)通過向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參股子公司委派產權代表、董事,參與企業重大決策,監督國有資產的經營;(三)依據所持產權收取資產收益,並向市國資委提出資產收益投資使用計畫和建議,按照批准的計畫組織資產收益上繳和再投資等具體...
2002年9月5日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91號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有債權監督管理,盤活存量資金,減少國有債權損失,促進地區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國家機關、...
第四條 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處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中的相關事項。第五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二)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
審計部門依法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施審計監督。第九條 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應當在市、縣政府設立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進行。交易中心負責以下工作:(一)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設施完備、服務規範的場所。(二)建立公共...
第二十五條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財務預算和決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財務預算和決算編制、執行、監督和考核工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
審計部門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的審計監督。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國有資產監管監察等相關政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各自職責對政府投資...
各級政府及財政部門不得干預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管。第七條 各級財政部門探索建立“出資人—控股公司—金融機構”管理模式,由控股公司控股、參股和管理金融機構,對國有資產和股權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督,並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發揮國有...
(2)有較完備法律法規體系,依法監管國有資產。許多國家的國有資產管理都以完備的法律體系為基礎。依法設立國有企業,依法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依法監督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運營。(3)國有資產實行分級所有管理。絕大多數國家的國有資產在...
(五)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具體辦法由各級財政部門會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等有關部門制定,報本級政府批准後施行。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和審批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獨編制,預算支出按照當年預算收入規模安排,不列赤字。(七)...
上級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下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第十三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二)...
第三條 特許經營的授權主體是本溪市人民政府。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是我市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特許經營活動的指導、監督、管理及具體實施等工作。市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財政、國有資產、物價、工商...
第五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機構,具體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存儲、保值增值、劃轉使用、結算分攤和信息查詢服務等日常...
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和上級行政機關的層級監督。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整改並向市政府報告。三十三、市政府及各部門要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加強內部權力制約,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
(六)接受財政部的監督、指導,並報告有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稅局(以下簡稱省國稅局)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
本溪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溪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工作部門。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森林培育、利用和更新年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留限額憑證採伐工作,指導縣區林木...
第七章 國有資產監督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情況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對本條例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依法行使監督職權。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其...
第五條設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十億元人民幣,為實繳資本;(二)有符合本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股東或者發起人;(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具有專業經驗的...
(三)組織企業的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和資產評估等基礎管理工作;(四)制定企業財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並從總體上監督和考核國有資產經營狀況 (五)培育和發展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並進行監督管理;(六)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企業...
第六條 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股負責會同採購辦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區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負責資產配置事項的審批工作。區監察局依法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進行監督。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除應遵循與行政事業單位...
檢查、監督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和演習工作;負責人防指揮所的管理、維護、使用,負責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管理工作,組織人防戰備值班;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與成果套用工作;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質和國有資產。
(二)國資監管職責。承擔監督公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健全保值增值考核、協同監督體系與考核評價、責任追究機制。負責公司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向縣人大匯報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利用國資監管提示函、通報等手段,指導督促公司防範化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