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負責對縣(區)政府和市直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監督檢查和考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區:本溪市
  • 國家:中國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直屬單位,

工作職責

一、擬訂全市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依法行政具體措施和工作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建設和意見;
二、擬訂市政府法制建設規劃;研究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發展中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建議和意見;負責起草政府法制工作重要檔案;指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協助市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
三、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立法工作責任,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計畫和中長期立法規劃,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並督促指導。組織起草或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審查市直部門報送市政府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承辦以市政府名義發布的涉及法律問題的政策檔案和有關行政行為、行政契約、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審查。
四、負責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承辦省政府法制辦交辦的法律、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五、承辦地方性法規的套用解釋和市政府規章解釋工作;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答覆意見。
六、組織進行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實施後的評估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意見。
七、負責對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縣(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市直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負責市政府規章向國務院、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報送備案工作。
八、負責組織清理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編輯出版規章、規範性檔案正式版本。
九、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措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方面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定有關配套的規章、檔案和答覆意見;審核以市政府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十、為市政府重要決策、重大項目提出法律意見。研究提出全市貫徹實施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方案或意見;研究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法規和規章的實施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
十一、受市政府委託,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審查、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監督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十二、負責解決縣(區)政府之間、市直部門之間和市直部門與縣(區)政府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
十三、受理和查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縣(區)政府和市直部門違法行政行為的舉報和控告。
十四、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法律顧問職責,代理市政府行政訴訟事務;承辦市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市政府法律事務諮詢等工作。受市政府委託,代理市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事務;指導、監督全市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聯繫、協調仲裁機構。
十六、組織開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宣傳;負責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綜合、交流;組織開展對外政府法制業務交流活動;負責規章、規範性檔案資料庫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編輯、出版、發行《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報》。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機關的文字綜合、人事、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保衛、財務、退休人員、後勤工作,負責領導交辦事項、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
二、立法處
負責編制和實施年度立法計畫和立法規劃;組織起草、調研、論證、協調、審核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承辦相關地方性法規套用解釋和政府規章解釋;負責政府規章清理、公布有效和廢止目錄;負責政府規章實施後評估工作;負責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負責規章資料庫的管理工作。
三、法制監督協調處
負責擬定市政府依法行政實施意見、工作規劃、政府法制建設規劃;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監督檢查和考評;研究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重大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負責全市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協調、規範和指導;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協調解決各縣(區)政府之間、市直部門之間和各縣(區)政府與市直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爭議;負責全市法制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教育;負責審查、確認行政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負責縣(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申報審核;負責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重大行政處罰的事前合法性審查和事後備案;負責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行政處罰、行政措施、行政契約等決定;負責行政許可、行政收費事項的審查;負責指導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度的考評、完善;受理和查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縣(區)政府、市直部門違法行政行為的舉報和控告,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四、行政複議應訴處
負責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對市政府行政複議決定的履行情況進行督察;研究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向市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意見;制定行政複議方面的有關制度;負責行政複議工作宣傳和行政複議工作人員的培訓;對全市行政複議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各縣(區)政府和市直部門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審查;負責承辦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和民事訴訟應訴事務;指導全市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
五、備案審查處(檔案譯審處)
負責市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縣(區)政府和市直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辦理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事項;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縣(區)和市直部門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公布有效和廢止目錄;負責規範性檔案資料庫的管理工作;承辦規章、規範性檔案外文文本的翻譯、審定和編輯出版工作。
六、政府公報處
負責編輯、翻譯、出版、發行《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報》。
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分工

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孟憲哲
分管工作
主持市政府法制辦全面工作。負責績效考核、政務公開、招商引資等項工作。負責機關總支、秘書處、仲裁委辦公室工作。
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孫健
分管工作
分管立法處、備案審查處。協助主任抓績效考核和招商引資工作。
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孫鵬
分管工作
分管行政複議應訴處、WTO法律諮詢中心。
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副局級調研員池海
分管工作
分管法制監督協調處、公報處。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直屬單位

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律法規諮詢中心(本溪市WTO法律諮詢中心)
中心職能:
為市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及自然人提供WTO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諮詢服務;負責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資料庫建設、相關資料的收集及信息交流工作;負責開展WTO規則和市政府重大法制工作的研究論證。
中心領導:
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律法規諮詢中心主任:龐洪元(副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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