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本溪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本溪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本溪市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Benxi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本溪市
  • 國家:中國
機構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工作動態,

機構職責

(一)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綜合性地方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研究擬定全市煤炭行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全市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保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職責範圍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和準入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報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制定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對全市煤礦安全生產進行日常性的監督管理;負責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對煤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的煤礦;對停產和停產整頓煤礦的恢復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違法經營煤炭行為作為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監督檢查煤礦安全費用的合理使用和安措工程的完成情況;負責全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活動;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協調較大以下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依法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九)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初審和申報工作。
(十三)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責任,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五)監督管理全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監護工作。
(十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七)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 辦公室
擬訂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機關會議、文秘、政務公開、綜合治理、保密、檔案和行政事務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幹部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持證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處理全市煤礦遺留問題;負責職責範圍內煤炭行業職工來信、來電、接待來訪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綜合法規處(市安委會辦公室)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定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地方規程、標準和相關政策;提出並下達全市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負責機關文字綜合、新聞宣傳、綜合信息、提案和建議辦理工作;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系統法制建設;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市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科技處
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及全市煤炭行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全市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及非煤企業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新技術推廣、技術服務和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四)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事故調度和信息統計的規章、規程、標準;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工作;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特大以上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備案等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工作。
(五)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定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報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職業危害申報工作;承擔全市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設施的審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督促檢查非煤礦礦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和不具備安全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安全監督管理二處(市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市鐵路道口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負責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及相關的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承擔和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設立的安全審查、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九)安全監督管理四處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紡織、輕工、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協調職責範圍內的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十)煤炭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隱患整改並根據地區管轄督促進行複查;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監督煤礦安全費用的合理使用;負責全市煤礦安全風險抵押金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工作。
(十一)煤炭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負責全市煤礦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煤炭經營企業及煤炭經營資格證的監督管理;對煤礦和經營企業違法、違規生產和經營煤炭行為作出處理或施行行政處罰;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秩序的治理整頓工作;配合市政府關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負責全市煤礦生產指標的綜合統計工作。
(十二)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處
負責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查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安全生產監察工作制度和標準;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承擔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工作;依法對中介機構在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培訓等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受理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舉報和投訴;指導、協調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紀檢和行政監察工

現任領導

局長:高飛
分管業務:負責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
郝赤軍,1960年6月生,男,漢族,本溪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縣級)。
分管業務:分管科技處、煤炭安全監督管理一處、煤炭安全監督管理二處、市煤礦礦山救護隊。協助局長分管人事和採購工作。
張宇明,男,1963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任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業務:安全監督管理一處、安全監督管理二處、安全監督管理四處。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工作。
籍軍,男,1964年6月出生,漢族,任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業務: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市安全生產培訓考核中心、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蔣海全,男,1961年9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任市安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業務:分管安監三處、職業健康處、綜合法規處、執法監察處、應急管理辦公室和行政審批工作。

工作動態

本溪市加強技術改造煤礦安全過程控制
2013年4月13日,市安監局結合全市煤礦復產、復工較為集中特點和當前對技術改造煤礦工作進程,明確了技術改造煤礦要遵循的“五條標準”。
一是所有技改煤礦必須按時限呈報“技改工程進展情況自勉報告書”,詳細報告技改工程內容、已完成工程量、未完成工程量、竣工前工程計畫、保障措施,並附相關圖紙。
二是對已進行二次延期,無充分理由仍未完工的,不予再延期。
三是對部分不以技改為主,擅自偷采出煤的煤礦,立即提請關閉,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是對聯合試運轉礦井藉機在非允許區域內偷采的以及超出試運轉期限而未完成的,取消其試運轉資格,按偷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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