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交通局是位於本溪市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交通行政管理,一般包括公路和航道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公路和水路的運輸管理、規費徵收等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交通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位置:本溪市
- 內設機構數:9個
- 黨委書記:姜滌
- 局長:丁勇
職能職責
機構設定
市交通局設9個職能處(室):辦公室、人事科教處、財務審計處、行業管理處(法規處)、地方海事局
(技術安全處)、規劃建設處、黨委工作部、監察處、離退休幹部處。
辦公室
負責全局政務、機關事務等工作的綜合部門。
一、負責局機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公務接待和後勤管理工作;
二、負責交通工作的綜合調研、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重大會議的會務工作;
三、負責政務信息、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建議與提案辦理、信訪、市民投訴、穩定及應急事
件處理等工作;
四、負責全局政務的綜合協調、督察、督辦等工作;
五、負責全局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安方面)等工作;
六、負責應急指揮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人事科教處
負責全局勞動人事、科技和教育等工作的綜合部門。
一、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二、負責局屬各單位科技及以下幹部(組織部配合)、專業技術人員、工人的培訓、考核、聘(錄)用、
獎懲、工資晉升的巨觀管理工作和軍轉幹部、復員軍人、大中專畢業生錄用、調配工作;
三、負責交通系統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等綜合管理工作;
四、負責交通行業中級以下工程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管理工作;
五、負責交通學校的巨觀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
財務審計處
負責全局財務和審計等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
一、負責交通行業財務、審計業務的組織管理和指導工作;
二、負責交通行業財務、會計、審計制度、業務規範的編制制定;
三、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財務核算和審計工作的監督指導;
四、監督、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各項規費資金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交通專項資金審計監督,組織、指導交通系統審計工作;
六、負責機關財務收支管理和會計核算,協調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相關業務;
行業管理處(法規處)
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的綜合部門。
一、組織領導全市道路客運、貨運、維修、培訓、服務業審批審核工作、對路政管理工作實行監督指導,
做好綜合管理工作;
二、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
三、負責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
四、負責交通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劃研究、起草和立法協調工作;
五、負責交通行業政務公開、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和執法資格的管理工作;
六、監督指導交通各項規費的徵收工作;
七、負責運輸管理處的巨觀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
規劃建設處
負責全市交通規劃、公路建設等工作的綜合部門。
一、負責研究編制全市交通基礎設施、交通運輸中、長期及年度發展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指導、協調、監督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三、指導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公路建設的招、投標工作,做好工程項目的巨觀管理;
四、負責全市交通行業國有固定資產、交通運輸、公路建設的統計分析,組織協調交通基本建設的資金籌
集、投入和總量平衡工作;
五、負責交通行業涉外工作和交通戰備工作;
六、負責公路管理處、公路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公路監理公司的巨觀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
地方海事局(技術安全處)
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本局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部門。
一、負責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市水上運輸航道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維護的行業管理與監督;
三、負責全市水路運輸市場、水運工程建設市場的行業管理和執法監督;
四、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督,運輸船舶、水上設施檢驗和修、造運輸船行業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船舶運輸、水上輔助業的行業管理和監督;
六、負責環保、食品安全、標準計量、節能等工作;
黨委工作部
負責全局黨建和宣傳等工作的綜合部門。
一、負責全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
二、負責全局幹部隊伍的巨觀管理工作;
三、負責機關公務員的管理和全系統人才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系統黨員幹部和職工的思想建設、政工職稱評審工作;
五、負責全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全系統的統戰、僑務、民族團結、軍民共建、城鄉共建等工作;
七、負責新聞報導和新聞發言等工作;
八、負責交通系統目標管理工作;
九、負責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批工作;
監察處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工作任務。
二、開展交通系統反腐敗源頭治理工作。
三、組織開展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
四、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宣傳教育、綜合調研和信息上報工作。
五、協助做好本系統的紀檢幹部管理和培訓工作。
六、抓好兩級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
七、處理來信來訪和案件查辦工作。
八、糾正交通行業不正之風。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綜合管理工作。
一、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二、監管交通系統六退休幹部公用費用使用;
三、兼職工會、婦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