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俊波

宋俊波

宋俊波,男,漢族,1963年1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82年11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入黨,現任中共本溪市平山區區委常委、本溪市平山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俊波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3年1月
  • 職業:本溪市平山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
個人簡歷,工作分工,

個人簡歷

1982年11月至1983年2月任 中國人民解放軍190師戰士;
1983年2月至1994年1月任立新區武裝部會計;
1994年1月至1995年12月任本溪市明山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5年12月至1998年2月任本溪市明山區北地街道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1998年2月至2000年4月任本溪市明山區體育場街道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0年4月至2000年8月任本溪市明山區明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0年8月至2002年1月任本溪市明山區高台子鎮黨委書記;
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任本溪市明山區高台子鎮黨委書記、人大主任;
2003年2月至2004年4月任本溪市明山區政府區長助理(副區級);
2004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本溪市明山區政府副區長;
2009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本溪市平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2年10月至今中共本溪市平山區委常委、本溪市平山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區長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協調跨分工領域有關事項。負責城市建設管理、社會穩定、司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辦(應急辦、政務公開辦)、信訪辦、法制辦、機關事務管理局、督查(察)室、城鄉建設管理局、綜合執法局、拆遷辦、司法局、人防辦、建發局、愛衛會。
負責協調市建委系統、市房產、供熱、供氣、給排水、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平山交警大隊、平山消防大隊、政法、兵役、老幹部局、公共交易平台建設、沈本一體化辦公室。
負責聯繫區人大、區政協、區法院、區檢察院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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