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轉發《注意經濟犯罪分子動態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轉發《注意經濟犯罪分子動態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通知在1983.07.1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轉發《注意經濟犯罪分子動態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3年07月13日
  • 實施時間:1983年07月13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全國水上運輸檢察院籌備組:
現將高檢院二廳整理的《注意經濟犯罪分子動態,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材料轉發給你們參考。材料中所反映的當前某些地方出現鬆勁,畏難情緒和打擊不力的現象值得重視。望各地對1983年以來辦理經濟案件情況進行檢查。對於有關部門在執行政策、法律方面的不同意見,要及時報告黨委,採取黨內聯合辦公予以解決;對於行兇報復和繼續犯罪的分子,要從重從快予以堅決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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