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在1999.11.19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 頒布時間:1999.11.19
  • 實施時間:1999.11.1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
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會議對明年我國的經濟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這次會議,對於做好當前的檢察工作,確定下一步的工作任務,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現就學習貫徹會議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學習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提高認識,把握大局,更好地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
這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深刻分析了當前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形勢,全面總結了今年的經濟工作,提出了明年經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強調了做好經濟工作應當注意把握的重要原則,並就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確保完成明年各項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全體檢察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江澤民總書記和朱鎔基總理在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通過學習提高認識,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對國際國內形勢的正確分析判斷上來,統一到明年經濟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上來,統一到中央確定的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措施上來,從而準確把握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用中央精神指導檢察工作,使檢察工作更好地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
二、抓好《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服務的意見》的貫徹落實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指出,貫徹落實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實現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三年目標,是明年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高檢院的《意見》作出以後,得到了各級黨政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這個《意見》不僅對檢察機關做好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服務的工作,而且對新形勢下檢察機關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在服務國家大局中正確履行職能,充分發揮作用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認真落實這個《意見》所提出的各項措施,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是檢察機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重中之重。各級檢察院要廣泛深入地宣傳《意見》,送《意見》進國企,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更好地做好工作;要按照《意見》所確定的檢察機關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服務的總的指導思想,全方位開展“打擊、監督、預防、保護”工作,積極探索符合法律規定和檢察工作實際的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服務的新路子,在為經濟建設這箇中心服務中不斷做出新的貢獻。
三、切實履行檢察職能,努力維護社會穩定
江澤民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抓好穩定工作,是明年全黨的一件大事,並就這項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首要任務,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刑事犯罪,對敵對勢力蓄意破壞穩定的各種犯罪活動、民族分裂活動,要依法嚴厲打擊,決不手軟;加大打擊各種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力度;依法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做好預防犯罪工作;始終注意維護人民民眾的利益,充分重視並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善於發現苗頭性和傾向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防止矛盾激化;認真落實檢察環節上的各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要通過紮實的工作,為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四、加大力度,整體推進,確保今年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各級檢察機關要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高檢院的工作部署,抓緊抓好當前維護穩定、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服務;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和隊伍建設、推進檢察改革等各項工作,確保年初確定的各項任務的完成,使今年的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取得更大的成效。
五、要結合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好明年的檢察工作
各級檢察機關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全面正確地理解中央的方針、政策,用中央的精神指導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強化理性思維,在貫徹黨和國家新的工作部署中,找準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結合點,在深入學習江澤民總書記和朱鎔基總理重要講話的基礎上,切實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貫徹到明年檢察工作的部署中去,使檢察工作貼緊經濟建設這箇中心。
全國檢察機關和廣大檢察人員要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緊密地團結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按照中央提出的“認清形勢,明確任務;抓住機遇,開拓進取;堅定信心,團結奮鬥”的要求,同心同德,銳意進取,埋頭苦幹,在新的起點上做出新的成績,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世紀的到來。
199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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