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教育委員會、人事部關於在全國檢察系統繼續實行《法律(檢察)專業證書》制度的通知在1992.06.2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教育委員會, 人事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教育委員會、人事部關於在全國檢察系統繼續實行《法律(檢察)專業證書》制度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2年06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6月20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教育委員會、人事部關於在全國檢察系統繼續實行《法律(檢察)專業證書》制度的通知在1992.06.2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教育委員會, 人事部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教育委員會、人事部關於在全國檢察系統繼續實行《法律(檢察)專業證書》制度的通知簡介 編輯 國家教委、人事部《關於成人高等教育(專業證書)教學班複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教成〔1991〕3號文)下發後,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進行集中教育整頓的通知》在1998.02.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為認真貫徹落實江澤民總書記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有關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的通知在1998.10.2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現將《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1998年10...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的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為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要求,落實檢察...
檢察機關在研究、提出有關涉及教育業務方面的預防對策和措施時,應當注意聽取教育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教育部定期召開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通報教育系統職務犯罪情況,研究預防職務犯罪措施,協調涉嫌職務犯罪案件查處工作。當前...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檢察院一般應結合年度考核工作進行獎勵。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每2至3年組織召開一次本地區檢察系統表彰會,定期進行獎勵。最高人民檢察院每4年組織召開一次全國檢察系統表彰會,定期進行獎勵。第十六條 對個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轉發人事部《關於全國檢察機關“模範檢察幹部”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在1998.07.0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現將人事部《關於全國檢察機...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國家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和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標準規定。經...
(三)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等新媒體,廣泛依託檢察官方網站、政府網站和專業普法網站等以案釋法;(四)充分套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系統,通過依法、全面、及時、規範公開案件信息促進以案釋法;(五)結合檢察機關發布的...
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人數應當為單數。檢察委員會達不到最低員額標準的,應當報告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第四條 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問題。檢察委員會的職責是:(一)審議、決定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政策...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的三年實施意見》的通知在2005.09.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的三年實施意見》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
檢察官考評委員會主任由檢察長擔任;副主任由副檢察長或檢察官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委員由檢察官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和有檢察工作經驗的檢察官擔任。第五條 檢察官考評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級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官...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問題,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第三條 檢察委員會的議事範圍包括:(一)討論、決定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執行國家...
檢察機關是代表國家依法行使檢察權的國家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和實施法律監督。資本主義國家的檢察機關,有的附屬於法院系統(大陸法系國家),有的獨立設定(英美法系國家)。在中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由...
各級人民檢察院要積極建設計算機區域網路和專線網,運用信息網路技術對辦案進行科學管理。已經建成計算機區域網路的單位,要加強案件管理方面的資料庫和軟體系統建設,充分運用區域網路對辦案流程實行動態管理,對辦案質量進行動態監督,建立辦案質量...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 為了在檢察工作中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提出以下意見。一、檢察機關...
一、改革檢察業務工作機制,強化法律監督的職能和作用 1、逐步建立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協助的偵查協作機制。2000年,初步形成高效、協調、規範的偵查統一指揮系統。——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省級檢察院建立信息順暢、...
任何不符合刑事訴訟法關於案件管轄分工規定的檔案一律無效。對於人民檢察院已經立案偵查的依法應由公安機關管轄的涉稅等案件,可由人民檢察院繼續辦理完畢,或由人民檢察院移交公安機關辦理。2.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在2000.05.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現將《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
結合“兩院三部”關於做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實施前有關工作的通知中關於偵查機關要在各系統的統一部署下,積極穩妥地推進現有鑑定機構及其職能的調整,健全管理體制的要求,檢察機關將依據《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2004——2008年全國檢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的通知在2004.09.1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2004——2008年全國檢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已經...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畫”的通知簡介 編輯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
(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4次會議、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63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6月20日...
落實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上下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體制,採取措施加大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的協管力度。逐步改革鐵路、林業等部門、企業管理檢察院的體制,規範人民檢察院派出機構的設定,改革檢察機關司法...
政治部內設隊伍建設處、幹部人事處(檢察官遴選工作辦公室)、宣傳處(新聞辦公室)、教育培訓處、司法警察總隊。機關黨委:負責省人民檢察院及國家檢察官學院雲南分院的黨群工作。指導昆明鐵路運輸分院的黨群工作。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離...
上級人民檢察院的統計機構指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統計工作。各級人民檢察院的統計工作由本院辦公廳、室統一管理,在統計業務上接受同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的指導。第五條最高人民檢察院設定統計機構,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國檢察機關的統計工作,統一...
第十五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負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檢察官培訓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章;組織制定全國檢察官培訓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管理全國檢察機關培訓工作;(二)...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十一五”期間全國檢察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的通知在2006.12.3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現將《“十一五”期間全國檢察幹部教育培訓規劃》...
1.基層檢察院建設的總體思路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