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

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

《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打造“投資中國”品牌,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就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出的舉措。由市場監管總局於2024年5月29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至2024年6月28日。

基本介紹

意見徵詢,徵求意見稿,

意見徵詢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徵求《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市場監管總局研究起草了《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修改意見,並於2024年6月28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登錄市場監管總局官方網站,在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徵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至參考連結,郵件主題請註明“《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三、通過信函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郵政編碼:100088),並在信封上註明“《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字樣。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5月29日

徵求意見稿

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
(徵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打造“投資中國”品牌,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現就市場監管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出如下舉措。
一、加快完善市場監管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制度規則
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堅持系統思維、創新思維、底線思維,注重戰略思維和頂層設計,堅持立法先行,積極構建現代化的市場監管制度體系。
1.加快完善登記管理制度規則。推動出台《公司法》配套實施規定,明確存量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5年認繳期限的具體適用規則。制定出台《個體工商戶促進發展和規範登記管理規定》,解決“個轉企”直接登記、集群註冊、強制註銷、過罰不當等難點問題。制定出台企業名稱申報指引,強化知名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機制。研究商號保護法律制度。研究出台受益所有人登記管理制度。堅持改革導向,統籌發展與安全,研究完善經營主體登記註冊法律制度。
2.加快完善公平競爭制度規則。推動出台《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完善審查標準和審查程式。推動修訂《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南》,推動出台《網路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研究制定《關於藥品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制定出台橫向經營者集中審查指引,制定《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申報技術規範》、最佳化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審查思路方案,研究起草非橫向經營者集中審查指引。
3.加快完善市場秩序制度規則。修訂《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推動出台《涉企違法違規收費行為處理辦法》《網路交易平台收費行為合規指南》,幫助減輕企業負擔,規範平台收費行為。研究出台《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合規指南》,引導規範收費項目和程式。
4.加快完善“三品一特”制度規則。推動制修訂《產品質量法》《認證認可條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提高監管水平。推動制修訂《食品委託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營造便利規範的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準入退出環境
持續推動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構建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暢通流動。持續最佳化市場準入,完善市場退出機制,推進市場準入退出便利化、規範化。
5.完善高效便捷、誠信有序的登記管理制度。持續推進市場準入便利化改革,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斷激發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研究出台經營主體登記事項規範管理規定,推進經營主體登記備案事項規範化,規範住所、經營範圍等事項。修訂企業法人檔案管理有關制度,明確企業跨省異地遷移可以直接到遷入地辦理登記,統一提交材料的標準、程式和時限,加快推動企業異地遷移實現全程網上辦理。研究探索連鎖企業便利化、規範化準入舉措,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於總部和標準門店已經通過準入流程的,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統一標準的連鎖門店,簡化準入流程、手續、材料,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最佳化抽樣工作,研究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降低同一生產企業同一類別產品的抽檢頻次。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履行登記備案事項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義務。強化認繳出資依法按期實繳義務,保障交易誠信、秩序和安全。對經營主體在登記的經營範圍之外從事非許可經營事項的行為不予處罰,切實提高監管服務水平。加強公司信息公示義務,強化社會監督,建設誠信市場。
6.推廣電子營業執照套用。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經營主體登記、登記檔案查詢、市場監管領域許可審批事項辦理、年度報告報送和自主公示信息、電子商務經營者網上亮照等市場監管業務中的套用。持續推動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互通共享套用,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市場準入、納稅、社保、金融、招投標等涉企高頻服務領域套用。
7.推進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規範化。建立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更新機制,加強清單管理,持續推進市場監管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指導各地落實許可事項實施規範,完善審批服務指南,為民眾提供規範、便捷、高效的許可審批服務。
8.完善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場退出制度。持續落實《企業註銷指引(2023年版)》。增強企業依法註銷的意識,引導企業依法合規退出市場。完善企業歇業制度。依託企業註銷“一網服務”等平台,建立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推動企業註銷“一件事”高效辦。出台具體制度機制,落實公司法強制註銷規定。
9.防止虛假登記。認真落實《防範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規定》,破解企業被假冒登記難題。完善撤銷登記工作機制,明晰職責,最佳化流程。堅持“一事一人一認證”原則,最佳化企業登記實名認證機制。推進營業執照與領用發票等環節身份認證信息的互認。加強經營主體數據質量監測和經營地址、註冊資本認繳等監管,進一步規範中介代理,依法嚴厲打擊虛假登記註冊行為。
三、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機制,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加大力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做法,持續創造公平競爭、競相發展的環境。
10.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機制。充分發揮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作用,努力營造鼓勵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深化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完善公平競爭法律制度,豐富競爭監管執法工具,加大典型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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