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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開辦註銷領域
圍繞服務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延伸企業開辦服務鏈,拓展集成服務質效,穩步推進企業準入、註銷“一件事一次辦”改革,企業開辦註銷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1. 依託“皖企通”平台,整合企業開辦、註銷、全程電子化、“一業一證一碼”等系統,實現一個連線埠統一對外;分類分項進行最佳化組合,形成企業準入、變更、註銷等多場景套用。推進企業高頻證照變更“一件事一次辦”改革。
2. 深化企業開辦集成服務改革,延伸企業開辦平台功能,接入水、電、氣開戶和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羚羊工業網際網路平台。通過營業執照二維碼展示許可審批等信息。
3. 進一步便利企業開立銀行賬戶,自然人、法人等通過線上平台申請營業執照時,經企業授權同意後,線上平台將有關基本信息和銀行開戶預約信息實時推送給申請人選定的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生成企業預約賬號,並通過線上平台推送給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戶銀行根據預約需求,按規定為企業開立賬戶後,及時將相關信息通過線上平台推送至相關部門。最佳化企業開辦涉稅事項辦理流程,加快實現實名驗證、清稅等信息實時共享。
4. 拓展電子證照套用和信息共享,建成運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等系統。對新設立的企業,通過電子營業執照免費發放一套電子印章。持續提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電子檔案系統公示、展示信息運用認可度和覆蓋面。
5. 推動“個轉企”增量提質,允許保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成立日期,各類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可延續使用,免收各類換證費用。全面推開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核驗登記,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運用大數據和電子圍欄技術,強化對“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的管控,規範市場主體登記代理行為。
6. 便利企業分支機構、連鎖門店信息變更,大型企業分支機構辦理人員、經營範圍等不涉及新辦許可證的信息變更時,按全省統一要求,落實在省轄市內可實行集中統一辦理。深入推進企業跨縣(市、區)“一照多址”改革;對高頻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一證多址、告知承諾、先證後核”等改革試點。對消防、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等涉及現場審查核驗的事項,推行“證前指導”服務。
7. 全面推開“證照並銷”改革試點,對於市場主體登記後置審批、備案等事項,按照成熟一批、納入一批的原則,與營業執照進行一併註銷,部門間通過信息共享,互認註銷結果信息。全面推開“強制註銷”改革試點,對被吊銷營業執照後已屆滿3年,未處於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繳稅費(滯納金)及罰款且無其他未辦結涉稅事項、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或已繳銷發票及稅控設備,無在繳社保人員和拖欠工資記錄,無登記在冊的不動產權利,無在訴案件和待執行案件,無股權質押或被凍結的企業,經60日公告無異議後,可由登記機關依據職權實施強制註銷。
8. 便利破產企業簡易註銷,允許破產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式裁定書、指定破產管理人決定書、註銷登記申請書、營業執照正副本直接辦理破產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簡易註銷登記,無需經過簡易註銷公告程式。登記機關不對破產企業是否存在未清繳稅款進行審查。營業執照無法全部繳回的,可由破產管理人出具相關說明,無需另行公告。破產管理人辦理破產企業分支機構註銷登記時,相關登記申請材料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可由破產管理人負責人簽字或加蓋管理人印章。
二、工程建設項目報建領域
鞏固區域評估、用地清單制、多測合一、聯合驗收等改革成果,聚焦難點、堵點、痛點深化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持續提速增效,力爭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9. 簡化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出具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即視為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不動產登記等相關部門線上核驗並獲取驗收意見書,企業無需再單獨提交。
10. 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發展改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系統數據實時共享,全面實現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全流程線上審批。
11. 對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含二次裝修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個人住宅裝飾裝修,不涉及較大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非市政道路建設改造或整治工程,探索進一步簡化辦理施工許可證程式。推行“樁基先行”,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批覆後,可單獨辦理樁基施工許可。
12. 除特殊建設工程項目以外的一般工業企業建設工程項目,取消施工許可前的施工圖聯合審查,配套完善告知承諾、抽查、信用評價和遴選等工作機制,強化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13. 加快推進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結果檔案電子化和實時共享,企業無需重複提供審批結果信息。
14. 探索促進安全機制和綠色建築發展相關措施,依法依規完善建築監管框架,包括施工活動中各類安全生產機制,符合節能環保要求及地區實際的綠色建築標準等,全面提升建築質量控制水平。
15. 探索取消首次質量監督會議檢查環節,發放施工許可證時同步告知監管要求。建立健全基於風險分類的差異化監管體系。
16. 推進工程項目投資決策綜合性諮詢和工程建設全過程諮詢服務體系建設。深化建築師負責制試點,完善相關政策體系。
17. 深化項目建設審批事項清單化管理,建設單位獲取項目代碼後,根據項目類型、規模、區域、行業等要素生成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項目審批服務一張圖”,明確細化審批事項前後置關係、審批流程、申請材料等內容,進一步最佳化流程、精簡材料。
18. 在已開展分期竣工驗收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擴大成果,並將實施範圍逐步擴展至應急工程、重大產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最佳化中等環境風險項目風險評估程式。
19. 持續深化和完善滁州經開區、中新蘇滁高新區審批功能,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開發區賦權工作部署,依法合規賦權,為企業落戶提供一站式服務。鼓勵其它省級以上開發園區探索並逐步建立工程建設審批審查平台。
20. 打造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有”綜合服務視窗,實現“有求必應、有問必答、有難必幫、有訴必解”。
三、獲得電力領域
持續推進電力報裝簡審批、降成本,全面推廣“三零”“三省”服務,獲得電力領域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21. 推動市縣一體化同質化落實用戶紅線外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壓普通用戶,逐步取消設計審查、中間檢查和外部工程實施環節,在中新蘇滁高新區、天長市試點將辦理環節壓縮為“用電申請、供電方案答覆、竣工驗收和裝表接電”。
22. 全面落實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工程審批告知承諾制,對20kV及以下用戶200米以內電力接入工程實行備案制,2個工作日內完成,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將35kV用戶電力接入工程納入並聯審批,10個工作日內完成。提供線上線下同質化審批服務,並聯審批結果自動調取電子簽章,實現線上實時查詢、自主下載列印。
23. 進一步鞏固“三零”服務成效,用戶報裝容量160kV及以下的小微企業低壓接入城鄉全覆蓋,試點推進小微企業低壓接入容量提高至200kW。持續清理規範用電領域收費,細化用戶建築區劃紅線外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實施細則。
24. 持續最佳化辦電服務渠道,強化電子證照共享功能套用,實現居民“刷臉辦電”和企業“一證辦電”常態套用。加強電子簽名、電子簽章等便捷功能推廣套用,實現低壓業務全環節線上辦、掌上辦,探索實施業擴檔案無紙化管理。
25. 持續推行供電可靠性管制計畫,建立健全供電可靠性指標獎懲管控機制和實施標準。加強不停電作業能力建設,規範做好停電信息、供電質量、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等信息公開工作。
26. 提升配電自動化實用化水平,在配網運維巡視中試點無人機套用。全市城網用戶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3小時,農網用戶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4.5小時。建立健全服務中斷或供給不足等補償或賠償機制。
27. 進一步擴大“跨省通辦”覆蓋範圍,打通長三角區域電子證照共享通道,實現更名、過戶等高頻跨省業務證照信息線上調取。
28. 公布用電報裝流程、時限、材料等全過程服務信息,供電服務滿意率98%以上。
29. 加強供電服務熱線宣傳,做好能源監管熱線和供電服務熱線公開公布,進一步完善供電服務獨立投訴機制。
四、不動產登記領域
深入開展“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進一步最佳化辦理流程,辦事材料只減不增,加快推進辦事材料電子化,探索開展綠色登記,不動產登記服務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30. 實現共享信息嵌入式集成套用,提升共享信息數據質量。建立健全地籍資料庫,推進地籍數據信息實時共享。
31. 深入推進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契約、電子簽名等套用,運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部門業務,實現申請材料、完稅證明等材料無紙化,打造“綠色登記”新模式。持續深化“二手房轉移登記與水電氣聯動過戶一件事”改革,提高水電氣聯動過戶質效。探索推行存量房“帶押過戶”服務模式。
32. 深入推進不動產登記全業務類型“一網通辦”“掌上辦理”。推行不動產單元“一碼一價”智慧型核稅服務模式。
33. 使用不動產單元碼作為地塊唯一標識,實現“一碼關聯”信息共享集成。健全完善地籍調查更新機制,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可視化查詢,市、縣數據全覆蓋。
34. 推進工業項目在簽訂土地出讓契約,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後“交地即發證”。已辦理不動產登記且利用現狀無變化的廠房、倉庫,申請轉移登記即時辦結。
35. 最佳化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手續,對確實難以獲取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的,可由申請人書面承諾(依法依規被列入各類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申請人不適用)。
五、納稅服務領域
持續深化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加快實現稅費政策“直達快享”、辦稅繳費便利便捷、稅費申報簡化最佳化,納稅領域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36. 按照省局部署,統一簡併印花稅納稅期限,實行按次改按季、無稅不申報,進一步減少納稅人申報次數。實行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預填申報。擴大小額快速退稅範圍,5000元以下小額退稅受理即辦。
37. 推進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協同共治,加強企業研發立項、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等信息共享,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應享盡享”。
38. 按照省局統一部署,在實現代徵稅款逐筆電子繳稅且實時入庫的前提下,向納稅人提供電子完稅證明。
39. 開展“熱線+視窗+雲上+工單”分散式服務,動態調配全市辦稅服務資源,持續最佳化事前精準推送、事中智慧型輔導、事後服務評價的納稅服務體系,全力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問辦一體”服務新格局。
40. 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發票領用開具、反避稅管理、欠稅管理、大企業稅收管理、稅務稽查等領域,推行說服教育、約談警示、風險提醒、自查輔導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登記賬證徵收檢查類稅務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
六、跨境貿易領域
持續深化通關便利化改革,推進監管制度創新,提升“單一視窗”質效,降低通關成本,實現進出口整體通關時間優於關區平均水平。
41. 推進科研設備、耗材跨境自由流動,提高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進出口通關時效。
42. 推廣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套用,推廣原產地規則查詢系統和最優關稅稅率查詢系統功能,提升通關效率。引導市場主體用好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推進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擴面增量。加強外貿企業金融服務,對接銀行、保險、擔保等機構,提供更加豐富便利的金融產品。
43. 進一步壓縮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由5個工作日壓縮至4個工作日以內。一、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保持在3個工作日以內。
44. 推廣省RCEP企業服務公共信息平台套用,提供關稅查詢、原產地證書申請、成員國市場準入諮詢、遭遇技術壁壘阻礙反饋等公共服務,助力外貿主體充分運用RCEP規則擴大貿易規模、最佳化產業鏈供應鏈布局。
45. 加強口岸收費監管,清理規範全鏈條全流程收費。
46. 壯大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建設使用海外倉30個以上,跨境電商交易額增長30%以上。
47. 持續推廣“提前申報”“兩步申報”,進一步最佳化通關模式。
48. 推廣實施進口商品第三方採信檢驗模式。
49. 加大AEO(中國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培育和服務力度,落實好通關便利政策,深化進口關稅配額聯網核查及相應貨物無紙化通關試點。
七、辦理破產領域
推進破產審判改革創新,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推動企業破產市場化、法治化運行,著力提升辦理破產整體質效,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50. 進一步強化不動產登記司法執行協同聯動機制,持續推進破產財產解封處置線上辦理,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有關單位收到通知或者知悉破產申請受理後未及時解除的,財產處置方案經債權人會議同意和法院審核後,破產管理人可先行處置被查封的破產財產,處置後依據破產受理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辦理解封和財產過戶、移交等手續。不斷探索破產財產多元化處置方式,提升財產處置效率和回收率。
51. 進一步加強府院聯動機制建設,加強各責任單位的配合協調,保持與省級單位的溝通,持續探索破產案件涉案信息線上查詢系統建設,持續推進建立破產企業財產信息“一網查詢”機制。
52. 建立健全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承諾和信用修復機制,不斷最佳化重整企業在稅務、金融、市場監管和招投標等重點領域信用修復服務。加強與市人行、滁州銀保監分局等單位的溝通,高效協同推動為具有營運價值的破產重整企業提供必要的紓困融資。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製作用,探索構建企業破產聯動制度及工作體系,探索將企業挽救與產業轉型升級緊密結合,與區域招商引資有序銜接,推動資源最佳化重組。嘗試加強庭外重組和司法重整程式的有序銜接,提高重整成功率。
八、獲得信貸領域
深化普惠金融大數據套用,最佳化金融產品模式和服務創新,進一步推進普惠金融擴面增量、提質降本,強化產業鏈整體融資支持,獲得信貸領域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53. 完善市綜合金融服務平台金融服務功能,推動平台套用功能多元化,不斷創新平台融資全流程套用,拓展各類金融服務場景,加強省市金融服務平台互聯互通,依託“皖事通”等平台,不斷最佳化數字金融服務生態。
54. 依託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電子保函、科創金融等專區效能,推進數字金融成果轉化,促進金融賦能科技產業發展。
55. 推動小微企業貸款增量擴面,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新增小微企業貸款200億元以上。持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中期流貸及個體工商戶貸款投放力度。
56. 建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設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引導資金,增強銀行敢貸、願貸信心,提升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獲貸率。健全政府引導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綜合運用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降低信貸風險。
57. 提升政府性擔保體系服務能力,2023年全市“政銀擔”業務新增規模不低於150億元、支小支農業務占比不低於80%,撬動更多金融活水助力全市小微、“三農”等市場主體健康穩定發展。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提高單筆擔保額度。
58. 構建多層次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加快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完善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
59. 鼓勵商業銀行全面提供簡易開戶免費服務。
60. 鼓勵對銀行賬戶服務、人民幣結算、電子銀行、銀行卡刷卡、支付賬戶等高頻基礎服務減費讓利,拓寬抵質押物範圍,提高貸款抵押率。
九、保護中小投資者領域
協同配合證券監管部門,持續推動落實上市公司規範信息披露,強化公司治理,加強董監高及大股東行為約束,保護中小投資者水平保持全省先進行列。
61. 協同配合證券監管部門,推動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強化公司治理,加強內部監督制約,促進上市公司藉助資本市場做大做強,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常態化開展資本市場普法教育,健全投資者利益保護、溝通機制。
62. 妥善處理涉中小投資者案件,依法保護其合法財產。適時解讀相關典型案例,穩定中小投資者市場預期、增強企業信心。深入推進程式事項一次性告知、階段文書一次性送達、詢問事項一次性解答。
63. 推廣套用人民法院調解平台,深化訴調對接機制,完善全市法院訴前和解中心功能,不斷提高訴前案件調解質效,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十、執行契約領域
持續提升訴訟質效,著力創優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執行契約領域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64. 嚴格落實均衡結案要求,進一步規範審限管理,加大對審理用時較長案件的跟蹤管理,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清理,提升辦案效率。最佳化小額訴訟等訴訟程式,探索運用要素式審判方式審理小額訴訟案件。加強商事糾紛調解團隊和速裁團隊建設,提升商事糾紛委派調解數量和調解成功率,進一步增強推進商事糾紛分調裁審比例,確保案結事了,實現糾紛解決“一件事”改革。
65. 進一步推進全流程無紙化網上辦案工作,深化電子卷宗套用,將要素式審判融入到無紙化全流程辦案中,發揮審判事務管理中心職能,大力提升審判質效指標。積極推進不動產查封、解封“線上”辦,充分運用執行指揮平台,做好異地查封、解封通過線上平台委託辦理。
66. 積極推廣跨境立案系統、人民法院線上、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套用,開設涉外商事案件綠色通道,服務保障涉外商事立案、調解,不斷提升涉外商事糾紛化解效能。
67. 完善調解、仲裁、訴訟等有機銜接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人民調解組織建立起銜接合作機制,攜手解決矛盾糾紛。完善涉案企業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深化企業合規改革試點。最佳化公證信息化平台建設,執行公證收費標準,堅持便民利企取向。推進高頻公證法律服務“一網通辦”,持續開展“我為民眾辦實事”活動,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活動。組織開展法律服務進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諮詢,開展法治體檢。
十一、勞動力市場監管領域
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推動勞動就業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勞動力市場監管領域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68. 推動勞動保障智慧監察省級指揮系統在我市的運用,嚴格落實省級部署的國家線上監管平台有關要求。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標準化管理,持續加大根治欠薪力度。
69. 加強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護,適時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逐步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獲得失業、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的覆蓋面。
70. 完善勞動投訴申訴處理、協商協調、爭議處理等工作機制,提升諮詢、指導、調解等服務效能。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71. 推動落實省級勞動保障誠信評價體系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設要求,執行省級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標準、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支持評價結果互認。
72. 聚焦八大產業鏈和“卡脖子”技術難題,打破人才流動壁壘,推進跨區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異地互認。
73. 按照安徽省國(境)外水平評價類職業技能比照認定目錄清單,開展比照認定,支持方便境外專業人才在滁創新創業。
74. 持續推進人社服務“提速辦”“就近辦”“打包辦”,實現50%以上服務事項即時辦結。
75. 加大“社銀一體化”服務網點建設力度,打造步行15分鐘、鄉村輻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務圈。
76. 深化企業員工錄用“一件事”和就業參保登記一體化改革。依託安徽智慧就業系統,增設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直補快辦”模組,推動更多優惠政策“免申即享”“直補快辦”。
77. 依託“智慧就業”和公共招聘信息化平台,最佳化就業登記、求職援助、職業指導、政策宣傳、就業補貼等公共就業服務。
78. 推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完善政府部門、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
79. 全面加強企業新錄用員工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政策措施落實。
十二、政府採購領域
充分發揮“徽采雲”平台系統作用,進一步最佳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80. 加快“徽采雲”電子交易系統在我市推廣套用,推動完善全市政府採購“一張網”。鼓勵引導供應商、金融機構開展“政采貸”融資。
81. 持續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暢通投訴渠道,加大問題查處力度,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加強代理機構從業管理,規範開展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和集采機構考核,不斷提升代理機構專業化水平。
82. 落實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規範預留中小企業份額比例,按規定支付中小企業契約款。在採購檔案中落實國家有關政府採購促進綠色發展政策要求,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採購力度。
83. 簡化政府採購供應商資格條件形式審查,實行“承諾+信用管理”準入,供應商書面承諾符合參與政府採購活動資格條件且無稅收繳納、社會保障等失信記錄,採購組織機構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等證明材料。
十三、獲得用水用氣領域
持續最佳化用水用氣報裝一網通辦,進一步簡化報裝手續、降低辦理成本、提升服務質量,獲得用水用氣領域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84. 推進用水、用氣申請報裝、故障報修、過戶銷戶等高頻事項“全程網辦”“一屏通辦”。加強用水用氣服務統籌和標準化集成,提供統一服務。強化身份證、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書等信息共享,實現用水用氣“零材料”報裝、“不見面辦理”。
85. 最佳化用水、用氣報裝前置服務,完善提前介入項目機制,規範現場勘察、設計和外線工程施工等全過程管理。
86. 嚴格落實用戶建築區劃紅線外用水用氣接入“零費用”要求,持續清理規範用水用氣收費,加大違規增加或變相增加用戶負擔等問題查處力度。
87. 推進水電氣網聯合報裝機制,實現一表申請、一口受理、聯合踏勘、一站服務、一窗諮詢。
88. 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定期公布水質氣質信息、停送水氣信息等供應質量、可靠性和可持續性等關鍵指標數據。完善投訴專線及線上投訴渠道,制定用戶投訴機制,明確投訴辦理流程、時限。及時公布水氣價格調整信息。
89. 探索建立公用設施管線信息共享資料庫和地理信息系統完善城市生命線工程。
90. 最佳化占掘路審批操作流程,推行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在低風險區域深化占掘路快速審批機制。
十四、招標投標領域
縱深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著力打造規範高效、公平公正、開放透明的招投標市場體系,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招標投標領域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91. 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持續推進市場主體信息庫與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信息資源共享。進一步推動營業執照、建設工程相關證書等電子證照和電子簽章廣泛套用。
92. 持續開展招投標制度清理,破除各類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定的門檻、不合理限制和差異化待遇,保障企業依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93. 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94. 強化招投標全鏈條監管,提升“網際網路+監管”水平,暢通投訴渠道,常態化機制化治理招投標領域串通投標等突出問題,規範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行為,強化中標人履約管理。
95. 完善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系統功能,最佳化公共資源交易見證、場所、信息、檔案、專家抽取等流程,推進項目登記到契約簽訂全過程各類信息“錄一次”和數據實時自動互動,推動交易平台深度互聯互通,實現各類交易信息資源充分共享互認。
96. 強化政府採購“徽采雲”平台與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實現政府採購工程款支付網上可查詢。
十五、政務服務領域
持續改造最佳化政務服務流程,依託全省一體化數據基礎平台,全面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持續提升公共服務數位化能力,政務服務領域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97. 用好城市大腦數字底座,提升數據中台、業務中台、智慧中台、數字孿生平台等共性能力,推進全省一體化數據基礎平台市子平台、三端能力提升、數據治理、場景創新等工作,充分對接省雲管子平台,持續推進各業務領域數據的高質量匯聚治理,逐步實現市格線化服務管理平台向基層深入覆蓋。
98. 落實權責清單“全省一單”制度體系,及時認領編制省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統籌市縣鄉村政務服務事項實施要素,實現同一事項在同一層級同標準辦理。
99. 全面推動進駐事項在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站)全流程實質運行、集中審批,完善綜合視窗收件審查細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實現更多事項當場辦理、簡單事項即時辦結。
100. 持續推進高頻事項“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對標學習滬蘇浙等地區助企便民“一件事一次辦”事項,聚焦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按照不同套用場景、業務情形,將多個相關聯的“單項事”整合集成,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辦”服務清單,提供主題式、套餐式服務。
101. 全面運行推廣“皖企通”滁州分廳,不斷細化分解行政給付、獎補扶持、稅收優惠等政策要素,推動更多政策“免申即享”。
102. 推進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立健全公安服務綜合視窗。推行“前台綜合收件、後台分類審批、統一視窗出件”,實現治安、戶政、交管、出入境等政務服務事項現場辦理。
103. 簡化證明事項,科學編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明確辦理步驟及辦理流程,及時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及流程圖,最大限度便企利民。
104. 完善企業服務體系,發揮領導幹部“首席服務員”作用,完善“領導幹部聯繫包保”機制,常態化開展“遍訪企業、助企紓困”“深入聯企、深度助企”活動。推動市、縣兩級企業服務資源、系統平台與園區、商圈對接。進一步完善“幫辦代辦”工作機制,對重點項目等提供全流程幫辦服務。完善企業訴求收集反饋機制,通過省為企服務平台、12345熱線“營商環境監督分線”、市企業服務直通車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收集企業訴求,設定涉企服務“幫辦代辦”視窗,提供全流程諮詢、引導和幫辦代辦服務。進一步最佳化企業服務專題協調會工作機制,定期召開企業訴求專題協調會議,分層分類解決企業問題,全力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105. 強化電子印章、電子證照套用,加快推進滁州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等各類自建的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系統接入省級電子印章公共服務平台(“皖信簽”),實現政府電子印章、企業電子印章、個人簽名的互認互信,並對全市企業、民眾提供統一電子印章服務;加快推進電子證照制證及數據治理,持續推進高頻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特定監管執法、社會化生活等領域的線上線下多場景套用,重點推進電子證照核驗助手在市、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套用推廣,實現視窗辦事高頻證照免提交。
十六、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領域
強化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構建完善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和助企便民服務體系,持續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工作效能,智慧財產權領域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106. 圍繞我市八大產業鏈、省十大新興產業選擇重點企業開展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項目,培育一批技術價值高、市場前景好、行業競爭力強的高價值專利。
107. 持續推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法律援助、代理援助等基礎性公共服務。持續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站和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糾紛調解、仲裁、公證組織建設,提升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能力。完善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助力企業“走出去”。
108. 按照省智慧財產權保護“一件事”集成服務改革要求,加強系統套用,提高監管服務效能。在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
109. 鼓勵銀行將符合條件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納入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範圍。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
110. 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套用體系建設,深入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畫。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賦權改革,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
十七、市場監管領域
完善事前事中事後全環節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效能,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市場監管領域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111. 持續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水平,最佳化整合涉及多個執法主體的檢查事項,擴大部門聯合抽查覆蓋範圍。探索實施“一業一查”模式,實現監管信息共享互認,避免多頭執法、重複檢查。
112. 探索建立我市“八大產業鏈”企業觸髮式監管工作機制,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強化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規範實施審慎認定、失信懲戒、修復退出,降低市場主體嚴重失信率。
113. 依託省“網際網路+監管”平台,使用“皖政通”移動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移動監管區域全覆蓋。聚焦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深入推進非現場監管、移動監管。深化審管聯動試點,消除審批、監管信息壁壘、銜接不暢,發揮審管聯動集聚合力。
114. 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執法,及時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問題。開展醫藥、網際網路等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
115. 規範監管執法,強化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提升監管透明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不當執法案例歸集通報,推動以案釋法、以案糾偏。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開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動態調整,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嚴禁未經法定程式要求普遍停產停業,杜絕“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完善執法工作指引和標準化檢查表單,規範日常監管行為。完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體系,進一步擴大市場主體受惠面。
116. 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形成訴前調解、督促敗訴案件履行、推動被執行人案件執結、失信被執行人案件動態清零、定期核驗反饋等工作閉環,加大政務誠信訴訟案件執行力度,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入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治理,落實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
117. 進一步加強對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事業單位監管,督促公用事業單位向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優惠政策,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不合理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八、包容普惠創新
持續推進創新創業、人才流動、市場開放、基本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綜合立體交通等領域高質量發展,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包容普惠創新整體水平保持全省先進行列。
118. 持續開展數據資源匯聚,拓展數據匯聚範圍,用好城市大腦數據中台,開展數據治理,提升數據質量,加強對接省數據要素交易流通平台。
119. 持續推進省、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培育工作,積極推薦我市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台申報國家、省、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2023年底前新增培育省、市兩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5家及以上。
120. 鼓勵各縣(市、區)和開發園區積極申報省級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新增1家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
121. 鼓勵企業參與建立海外聯合體,積極參加“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開展農業合作。利用中國製造業大會、合肥農交會等平台,組織企業參與對外展示展銷。
122. 新增公辦幼稚園學位不少於3810個,不少於15%的幼稚園開設2-3歲托班,推動有延時服務需要的幼兒全覆蓋。落實公辦幼稚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和普惠性民辦幼稚園補助政策,對提供延時服務的幼稚園按標準補貼。
123. 推動企業上市“迎客松”計畫,新增上市企業2家以上。搶抓北交所擴容增量機遇,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對接北交所上市培育力度。
124. 加快推進滁州市第二福利院、滁州市頤養中心等重點項目建設,加大養老產業招大引強力度,鼓勵與支持發展面向長三角的康養產業帶、康養小鎮和旅居健康養老項目,促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加快發展。
125. 全面推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外資企業服務體系,為在滁從事投資、創業、科研、經貿等活動的境外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營造吸引外資的良好環境。
126. 深入推進綠道、街頭綠地、口袋公園建設,2023年全市計畫新增、改造提升綠地面積140萬平方米,新增街頭綠地、口袋公園18個,建設綠道36公里。
127. 加快推進滁合高速、寧洛改擴建等工程,2023年底,完成明巢高速、來六高速滁州段建成通車,新增高速公路120公里,開展鳳陽縣大唐電廠碼頭和鳳陽縣通達港務有限公司碼頭項目改擴建,推進窯河高塘湖復航工程項目前期工作。推進客貨運輸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
128. 持續推進“軌道上的滁州”建設,2023年鐵路通車裡程新增46公里以上。
解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一改兩為”大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雙對標”行動安排,為滁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更加優良的環境,市營商辦會同市直各相關部門研究起草了《滁州市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
一、起草背景和起草過程
2023年初,全市“雙招雙引”暨深化“一改兩為”工作動員大會,要求全市上下全面深化“雙對標”行動,努力打造開放、透明、便利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亭滿意”營商環境。市營商辦根據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一步對標上海市等先進地區創優營商環境舉措的要求,組織市直各有關責任單位對照《上海市加強集成創新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等先進地區的創新舉措,逐條梳理參照《安徽省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有關內容,連續兩輪徵求意見,研究提出了我市2023年度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市營商辦對市直各有關單位報送的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升舉措進行匯總梳理,形成《滁州市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徵求意見稿)》並於2月7日開始廣泛徵求意見。3月27日,市營商辦將根據省106條正式印發版修改後的我市文本再次徵求部門意見,收到意見12條,全部採納。4月3日,市司法局和市市場監管局針對修改後的文稿分別出具法制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意見。3月16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的通知》,我市對照省106條舉措進行了重新梳理,除因涉及省級層面或不涉及滁州市等原因,全部對照提出我市舉措,形成了我市營商環境4.0版128條舉措。
二、主要依據
《滁州市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主要對標上海市《上海市加強集成創新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並以安徽省《安徽省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106條為藍本,研究提出了滁州市2023版對標提升舉措128條
三、主要內容和創新舉措
我市《2023版舉措》是在《滁州最佳化營商環境150條(2022版)》基礎上,圍繞突出對標一流,聚焦企業導向,體現數據助力3個維度,進一步對標滬蘇浙等先進地區,在營商環境18個重點領域,同步對照我省2023年版106條提升舉措,結合滁州實際提出的4.0版128條提升舉措。
一是聚焦對標一流,突出專班保障。今年初,上海市按照世界銀行最新提出的宜商環境10個領域最新標準,推出了6.0版《上海市加強集成創新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根據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安排部署,市營商辦組織市營商環境18個工作專班,對上海市行動方案進行逐條學習研究,將其中100餘條作為細分內容融入我市18項指標提升舉措。我市《2023版舉措》既與代表最新國際營商環境評估標準的上海市等地對標,也緊密圍繞我省特點,尤其是我省營商環境18項重點領域的106條創新要求,除不涉及我市外,全部對應提出我市舉措。我市《2023版舉措》進一步拉長長板、補齊短板,並堅持專班推進機制,力爭將滁州建設成為省內乃至全國的營商環境標桿城市,進一步提升“亭滿意”營商環境品牌影響力。
二是聚焦惠民利企,堅持企業導向。我市《2023版舉措》還緊密圍繞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等多維度,著眼於企業有感進行創新集成,聚焦市場主體建設運營全生命周期,延伸企業開辦服務鏈,拓展集成服務質效,穩步推進企業準入、工程建設審批改革,確保我市提出的舉措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同時,我市《2023版舉措》還進一步梳理總結歷年為企服務改革成果,按照“有求必應、無事不擾”原則將最佳化企業服務體系、健全領導幹部“聯繫包保”、發揮“首席服務員”作用、進一步完善“幫辦代辦”工作機製作為單獨條目固化下來。
三是聚焦改革創新,體現數據助力。我市《2023版舉措》注重數位化轉型與最佳化服務改革相結合,通過城市大腦數字底座支撐,持續推進各業務領域數據的高質量匯聚治理,通過進一步拓展電子證照套用和信息共享,將“一網通辦”貫穿企業開辦、工程項目建設、惠企政策直達、公共資源交易等企業服務全過程,整合原先分散在各部門的服務和審批事項,按照“一次辦”的要求,推進高頻證照聯辦、商事糾紛化解、智慧財產權保護、就業參保登記等企業服務重點領域相關“一件事”落地。
下一步,我市將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一改兩為”要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態化開展“雙對標”,全力打造“亭滿意”營商環境,為滁州在全省高質量發展中走在前列、爭創一流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