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洱市思茅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2號)和《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思發〔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普洱市思茅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受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在全區對外工作戰略謀劃、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外事管理、檢查督辦等方面為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提供服務。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由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內設科室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
  • 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承辦市政府檔案、指示在我區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區政府向市政府和區委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門和區委轉由區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和審核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公文。
(四)研究各鄉(鎮)政府和區級部門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對區級部門間有爭議的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政府和區級部門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七)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承辦交由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九)負責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和市政府報告重要緊急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和上級領導指示;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
(十)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和區級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十一)負責全區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務用車管理、公共機構節能,區委、區政府機關辦公區的後勤服務、房產管理、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和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調研一科。負責聯繫服務區政府主要領導的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和聯繫領導主持召開的會議會務工作;負責聯繫區政府領導調研、會見及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及內務服務保障;負責起草和報審聯繫領導的工作總結、講話提綱和綜合性文稿;負責聯繫領導的指示、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辦督查;負責區長來信來訪工作;根據聯繫領導的指示和工作重點,組織專題調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務和決策參考;辦理聯繫領導分管、聯繫工作方面的文電。承辦區政府黨組日常事務。完成區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調研二科。配合調研一科做好相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聯繫領導主持召開的會議會務工作;負責聯繫區政府領導調研、會見及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和內務服務保障;負責聯繫領導指示批示、重要文電、會議決定和交辦事項的督辦督查根據聯繫領導的指示和工作重點,組織專題調查研究,提供信息服務和決策參考;起草聯繫區政府領導的工作總結、講話提綱和綜合性文稿;辦理聯繫領導分管、聯繫工作方面的文電。完成區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科。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各類往來文電和區政府辦公室保密、機要、檔案、印鑑等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機關黨組會議、辦公室主任會議、幹部職工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服務;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主任指示批示、重要文電、會議決定和交辦事項的督辦督查;負責起草區政府辦公室主任的文稿和區政府機關黨組、區政府辦公室工作總結及涉及本科業務的文稿;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自身建設、黨務、老乾、工青婦、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定點扶貧和駐村工作隊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等“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承辦交由區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區政府機關黨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公務協調和涉及本科室業務方面的文電。完成區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值班室。負責值班工作的文電辦理、調查研究、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收到的重要緊急情況;負責指導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法定節假日帶班、值班協調安排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每日活動表》《值班快報》《政府系統公務接待信息報告單》編報工作;協助綜合科辦理非工作時間的非涉密來文來電;負責突發事件信息核實轉報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傳達省、市、區領導對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受理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政務服務專線來電的接聽、處理和答覆等工作。完成區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科。負責信息工作的文電辦理、調查研究、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報送信息,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政務信息服務;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信息刊物的編輯工作,對各鄉(鎮)政府辦公室、區級部門的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指導、培訓、考核;負責與區委辦公室、區委宣傳部、新聞媒體等的信息聯絡工作;負責編寫《思茅年鑑》《區情概況》相關稿件。完成區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指導監督、協調推進全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負責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規劃和計畫;負責指導和監管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和政務微博微信微視、APP移動客戶端以及開設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務新媒體等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平台建設;負責編制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指南、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及完成各類公開信息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的督查調研和業務宣傳培訓及考核評議、評估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規範;負責指導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發布、主要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政民互動參與和政府數據開放利用工作機制,協調配合落實政府新聞發布工作,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各項協調保障事宜;完成上級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部門和領導交辦的有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的相關工作。完成區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機關事務管理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財務工作和工資、保險、人事等工作的管理;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相關國有資產和區委、區政府機關部分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導、協調、推進、監督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區級四班子機關辦公區的日常管理、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普洱市思茅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承辦思茅區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的有關工作。完成區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督查室。負責全區政務督查工作的文電辦理、重要文稿起草和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督促檢查領導交辦的有關領導指示批示、查辦件、重要文電、重要會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的辦理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檢查區委、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建設項目、民生實事等重點督查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提出、分解和督辦《政府工作報告》中需要督查的目標任務;負責督辦區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重要檔案中需要督查的事項;根據領導安排,配合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開展督查調研,圍繞區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督查調研。完成區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41名。其中,主任1名(鄉科級正職),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1名(鄉科級正職);副主任兼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鄉科級副職),副主任6名(鄉科級副職)。

其他事項

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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