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

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洱市思茅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2號)和《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思發〔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是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規劃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行業發展,協助做好郵政管理有關工作,建立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體制機制,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統籌銜接郵政行業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綜合交通體系專項實施意見。
(三)指導綜合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組織制定綜合交通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和汽車租賃工作。監督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執行,指導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管理,參與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制定工作。
(四)負責許可權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航道管理養護、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本區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協助配合國際、國內、省內、市內航線開發,提出有關政策措施。
(六)負責許可權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養護。根據有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起草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管理、養護實施細則、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協調公路、地方鐵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國家鐵路項目建設工作。
(七)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協助配合區內民航突發事件及大面積航班延誤等處置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培訓、環境保護、綠色交通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協助配合中央垂直管理的鐵路、民航、郵政,委託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
(十)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負責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由區級承擔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負責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普洱市思茅區發展和改革局在交通運輸規劃、報批方面的職責分工。
(1)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統籌協調全區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規劃。普洱市思茅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2)由普洱市思茅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會同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做好有關交通運輸規劃、項目的報批工作。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需要上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及安排國家預算內資金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由普洱市思茅區發展和改革局審核後,按照程式報批;需要由省、市交通運輸部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審批、核准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由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普洱市思茅區發展和改革局聯合審核,按照程式報批。
2.與普洱市思茅區水務局、普洱市思茅區自然資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職責分工。
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普洱市思茅區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普洱市思茅區水務局牽頭會同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編制通航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黨群、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辦、接待和行業電子政務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會議,編寫史志。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工作。負責精神文明與行業文化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行業幹部教育培訓。承擔行政審批等“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
(二)綜合運輸和安全監管股。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規範運輸市場秩序。指導運輸線路、營運車輛等管理工作。監督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執行、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參與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制定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工作。負責擬訂綜合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配合防災減災、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三)綜合建設和規劃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專項規劃。統籌銜接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和郵政專項規劃,負責上報或出具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意見。負責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質量監督的行業管理,組織擬訂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實施辦法。負責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建設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公路建設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造價管理、招投標管理、實施監督、竣工驗收工作。
(四)郵政業發展管理辦公室。按照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五)公路股。負責公路管理、養護。負責公路養護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公路基礎設施運營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路域環境整治、服務區整治改造工作。負責組織災毀搶修保通,監督公路災害防治及恢復工程的實施。負責超限運輸管理。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六)地方海事股。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水上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訊導航、救助打撈、航道管理養護、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轄區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水上搜救應急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鄉科級正職),副局長4名(鄉科級副職)。

其他事項

普洱市思茅區農村公路管理段承擔的除行政執法職能外其他行政職能劃歸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
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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