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

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洱市思茅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2號)和《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思發〔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是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普洱市思茅區中醫藥管理局、普洱市思茅區防治愛滋病局牌子。

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措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區域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協助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組織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中醫藥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中醫藥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負責綜合管理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下同)醫療、教育、科研、文化建設、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愛滋病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採取行為干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綜合防治愛滋病。
(十二)推進思茅區大健康產業的發展,統籌實施醫養結合、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衛生健康輻射中心前沿。
(十三)承擔由思茅區負責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代管普洱市思茅區計畫生育協會。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思茅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山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五是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省、市發展戰略,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衛生健康輻射中心前沿。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普洱市思茅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有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有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普洱市思茅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普洱市思茅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及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普洱市思茅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普洱市思茅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局黨政辦公室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考評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財務股。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工資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衛生計生相關經費的管理使用。
(三)綜合監督股。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負責行政審批等“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工作,集中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統一受理、審核、審批和發證,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衛生計生監督協管服務職責。
(四)疾病預防控制股(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和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統籌協調、承擔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區級專項預案、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管理衛生應急隊伍。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疾病防控職責。
(五)醫政醫管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地方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和急救體系建設有關工作。開展醫院等級評審評價、平安醫院建設、醫療糾紛處置有關工作。擬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協調實施衛生健康人員隊伍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醫療機構的審核、審批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六)基層衛生健康股。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社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評價工作。指導推進鄉村醫生有關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組織推進基層衛生綜合改革。指導衛生計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健康扶貧工作。
(七)宣傳與信息化股。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健康教育職責。
(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承擔計生統計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九)婦幼健康股。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產前診斷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婦幼保健職責。
(十)中醫藥管理股。擬訂中醫醫療機構及人員、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政策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中醫機構等級評審工作,指導其他醫療機構中醫業務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醫改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開展中醫藥師承等人才教育培養工作,承擔中醫藥科技、文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資源普查,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其他綜合性中醫藥事務工作。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中醫藥服務管理職責。
(十一)防治愛滋病股。擬訂愛滋病防治政策、規劃、計畫、措施,並組織推進和落實。指導區域愛滋病防治規劃編制和實施。承擔思茅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二)老齡與健康產業發展股。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思茅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由思茅區負責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健康思茅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牽頭組織大健康產業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大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協調促進大健康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推進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有關工作。統籌實施醫養結合、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

人員編制

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為21名。設局長兼區委衛生健康工作委員會書記1名(鄉科級正職);區委衛生健康工作委員會專職副書記1名(鄉科級副職),副局長兼區中醫藥管理局局長1名(鄉科級副職),副局長兼區防治愛滋病局局長1名(鄉科級副職),副局長2名(鄉科級副職)。

其他事項

將普洱市思茅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承擔的除行政執法職能外其他行政職能,普洱市思茅區婦幼保健院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
普洱市思茅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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