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統計局

普洱市思茅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洱市思茅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2號)和《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思發〔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普洱市思茅區統計局為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思茅區統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
(二)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
(三)根據國家、省、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方案,擬訂全區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各項統計調查和統計監測業務。協調開展有關部門的專項調查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一套表企業的網上直報工作和統計調查單位的名錄庫建設。
(四)蒐集、整理、提供全區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社會各界提供決策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外縣(區)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研究。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編印、出版全區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七)組織、檢查和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依法審批和管理地方統計調查及民間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報名工作,指導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及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八)承辦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公文、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應急、保密、信訪和機關其它政務、事務性工作;負責單位財務工作,組織實施統計部門的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統一管理全區統計事業費、專項調查經費和單位行政經費,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承擔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車輛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接待工作;負責全區統計系統的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數據網路建設和組織管理及培訓工作;負責統計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及各類考核;協助局黨支部抓好機關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幹部職工政治和業務學習;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法規股(普洱市思茅區統計執法大隊)。牽頭負責統計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統計改革規劃和方案;負責統計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依法審批和備案地方統計調查和民間統計調查,承辦本級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核和上報;負責全區統計區劃代碼和城鄉屬性劃分工作;指導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和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務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等“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綜合和核算統計股。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和分析,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等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負責對外提供統計服務;負責縣域經濟統計監測;負責勞動工資統計;組織有關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的專項統計調查和統計監測;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地區生產總值、非公經濟增加值核算,組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投入產出表、資產負債表,負責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實施核算統計改革;負責全區國民經濟主要統計數據的審核評估;負責全區各項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的數據處理。
(四)農村經濟統計股。組織實施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農業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預測、分析、研究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指導全區農村經濟統計工作、農村統計培訓工作;負責全區農村主要農作物產量、畜牧業抽樣調查、農業經濟發展調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工業和能源統計股。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能源、資源、環境、應對氣候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核算全區能源消費總量;編制全區能源平衡表;組織實施對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能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組織指導上述各行業的統計基礎工作,並對上述各行業的統計數據進行檢查、評估和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投資統計股。組織實施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組織指導上述各行業的統計基礎工作,並對上述各行業的統計數據進行檢查、評估和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七)服務業統計股。組織實施全區服務業相關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統計工作及調查;負責交通運輸業、旅遊業、郵電業、電信業等其他服務業的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文化產業、科技、社會及人才等統計調查;綜合整理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統計數據,對人口社會科技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上述各行業的統計基礎工作,並對上述各行業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八)普查調查股。組織實施轄區內全國周期性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和臨時調查,負責人口變動調查、人口抽樣調查等專項調查工作;組織整理普查資料,對普查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按時發布普查公報;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的更新和維護;負責年度人口及城鎮化水平數據測算;對上述行業調查數據開展統計分析研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普洱市思茅區統計局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兼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1名(鄉科級正職);副局長2名(鄉科級副職)。

其他事項

普洱市思茅區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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