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書

明書

《明書》是明末清初傅維麟所撰的一部紀傳體史籍。全書正文171卷,目錄2卷,參考多種史籍,但體例不很嚴謹。作者明崇楨舉人,清順治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其任職清翰林弘文院編修,分修《明史》時,纂輯明代遺書、家乘、文集、碑誌三百餘種,參以實錄,草成此書。記事起於元天曆元年 (1328),迄於明崇禎十七年(1644),是第一部明代史書。其所記萬曆以前的史事十分詳備,諸項典章亦較《明史》為詳,但天啟以後三朝史實則多有缺略。該書有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刻本、《畿輔叢書》本。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明書
  • 創作年代:明末清初
  • 作者:傅維麟
  • 類別:紀傳體史籍
  • 卷數:一百七十三卷
內容簡介,作品鑑賞,十六本紀與宮闈紀,十二史表,二十二志,二記與世家,二十二類傳與敘傳,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明朝史事的紀傳體史書。傅維鱗撰。維鱗初名維楨,明末舉人,清順治三年(1646)進士,曾任內翰林宏文院編修,官至工部尚書。該書共一百七十三卷,起元天曆元年(1328),迄明崇禎十七年(1644)。包括本紀十九卷、世家三十三卷、宮闈紀二卷、表十二卷、志二十二卷、記五卷、列傳七十六卷、敘傳二卷、目錄二卷。維鱗自謂曾搜求明代印抄諸書、家乘、文集、碑誌三百餘種,九千餘卷,並參照實錄,考訂異同,編纂成書。它在史料上有超過《明史》之處,所記萬曆前典章制度、土地賦役至詳。但泰昌以後,因迴避明朝與清之關係,記事多有闕略。表仿志乘之例,較《明史》多出《聖賢世裔表》、《學士祭酒表》、《卿貳年表》、《制科取士表》等,過於繁雜。志仿政書之例,增加了土田、賦役和戎馬等志。人物不立專傳,以類相從,凡為類傳二十一,包括勛臣、忠節、名臣、孝義循良武臣、文學、烈女、佞幸、宦官等。該書體例失之謹嚴,分類過於瑣細,敘述比較凌亂,至有內容重複者。清初有刻本,今通用的有國學基本叢書本和叢書集成本。
明鄧元錫撰《明書》四十五卷,起於太祖,終於世宗,其體例繁碎,編排較亂,較少流傳。

作品鑑賞

十六本紀與宮闈紀

《明書》列本紀十六:太祖高皇帝本紀、建文皇帝本紀、太宗文皇帝本紀、仁宗昭皇帝本紀、宣宗章皇帝本紀、英宗睿皇帝本紀、景皇帝本紀、憲宗純皇帝本紀、孝宗敬皇帝本紀、武宗毅皇帝本紀、世宗肅皇帝本紀、穆宗莊皇帝本紀、神宗顯皇帝本紀、光宗貞皇帝本紀、熹宗哲皇帝本紀、懷宗端皇帝本紀。此本紀有以下特點:
1.不為所追尊各帝立紀。本紀是以時間為順序記載國家大事的,故本來只有帝王或行帝王之實的皇太后,方可列入本紀。
2.未為南明各帝立紀。
3.未將《英宗本紀》前後分開。

十二史表

《明書》中設了十二個史表。這些表依次是:祖系故王表、同姓諸王表、公侯伯表、恩澤公侯伯表、聖賢世裔表、追封及贈王公侯伯子男表、輔臣部院正卿年表、柱國公孤表、學士祭酒表、卿貳年表、先設後革諸官表、制科取士年表。此十二史表,使有明一代的帝王世系、政府高級官員的官職、爵位,均脈絡清晰,一目了然。
《四庫全書》《四庫全書》
《明書》的史表,多因襲前史而設。有研究者指出,除《先設後革諸官表》、《祖系故王表》、《制科取士年表》外,其它九表幾乎都是改編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諸表而成。

二十二志

《明書》於志,類目極詳。共設二十二志:司天志、方域志、曆法志、郊祀志、綸渙志、禮儀志、樂律志、學校志、選舉志、職官志、土田志、賦役志、河漕志、戎馬志、刑法志、邊防志、經籍志、服璽志、輿衛志、食貨志、營建志、禨祥志。
這個志目較以往紀傳體史書要多、要細,這與明代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是相適應的。明萬曆時期官修正史,也有二十二志、二十八志之說。

二記與世家

《明書》在本紀、宮闈紀、表、志後,列“記”二種,一為《皇子諸王宗室記》,二為《起兵諸國記》。傅維鱗設記,概受《東觀漢記》和《晉書》“載記”的啟發。在此二書中,“載記”是用來記載與中原王朝並存的少數民族政權的,但《明書》的記卻並非如此。

二十二類傳與敘傳

一般紀傳體史書的列傳都有單傳、合傳、類傳等,而《明書》的列傳則獨具特色:全是類傳,無一單傳。《明書》設勛臣、忠節、儒林、名臣、孝義、循良、武臣、隱逸、雜傳、文學、權臣、藝術、列女、外戚、佞幸、殘酷、奸回、宦官、異教、亂賊四國、元臣,共二十二個類傳。
在《明書》最末,傅維鱗仿司馬遷《太史公自序》、班固《敘傳》,作《敘傳》二卷,對自己的家世、撰寫《明書》的經過、各類目設定的理由進行了詳細說明,對我們了解作者生平、史學思想,都極有價值。《敘傳》之設,反映出作者的著述的嚴謹。

作者簡介

《明書》·一百七十一卷(浙江孫仰曾家藏本)
國朝傅維鱗撰。維鱗初名維楨,靈壽人,順治丙戌進士,官至工部尚書。是書為其子汀州府知府燮詷所鐫。冠以移取咨送諸案牘。蓋康熙十八年詔修《明史》,徵其書入史館。凡《本紀》十九卷、《世家》三十三卷、《宮闈紀》二卷、《表》十二卷、《志》二十二卷、《記》五卷、《世家列傳》七十六卷、《敘傳》二卷。自謂搜求明代行藏印抄諸書,與家乘文集碑誌,聚書三百餘種、九千餘卷。參互實錄,考訂異同,可謂博矣。然體例舛雜,不可縷數。《學士祭酒表》已病其繁矣,乃又有《制科取士年表》,上列考官,下列會試第一人、殿試一甲三人。此以志乘之例施之國史也。《司天》、《曆法》分二志,以一主占候、一主推步也。而象緯之變,既已載於《司天》,又別立一《禨祥志》,不治絲而棼乎。嘉靖時更定祀典,最為紛呶,仿《漢書》別志郊祀可也。《綸渙》一志,惟載詔令,此劉知幾之創說,史家未有用之者。循是而往,不用其載文之例不止矣。《土田》、《賦役》、《食貨》分三志,《服璽》、《輿衛》分二志。此《通典》、《文獻通考》類書之體,非史法也。所謂《記》者,蓋沿《東觀漢記》載記之名,而皇子諸王與元末群雄合為一類,未免不倫。《世家》止列王公,其侯伯以下則別入《勛臣傳》,不知《史記》《蕭相國世家》、《曹相國世家》皆侯爵也。豈王公世及,侯以下不世及歟?《列傳》分《勛臣》、《忠節》、《儒林》、《名臣》、《孝義》、《循良》、《武臣》、《隱逸》、《雜傳》、《文學》、《權臣》、《藝術》、《列女》、《外戚》、《殘酷》、《奸回》,《宦官》、《異教》、《亂賊》、《四國》、《元臣》二十一門。無一專立之傳,已與古體全乖。其分隸尤為不允。《忠節傳》列遜國諸臣至盈四卷,而梁良玉、雪菴和尚、補鍋匠乃別入《隱逸傳》中。如曰以死不死為別,則《忠節傳》中之程濟葉希賢、楊應能固未嘗死,《隱逸傳》中之東湖樵夫又未嘗不死,是何例也?劉基不入《勛臣》,宋濂不入《文學》,以嘗仕元,均與危素等入之《雜傳》是也。納哈出元色目人,何以又入《勛臣傳》乎?張玉譚淵以其為靖難佐命,入之《亂賊傳》,與唐賽兒聯名,已不倫矣。朱能邱福,事同一例,何以又入《武臣傳》中。姚廣孝首倡逆謀,尤為亂首,何以又入《異教傳》中乎。《儒林傳》中列邱濬,《名臣傳》中列嚴震直胡廣徐有貞李東陽呂本成基命,其於儒林名臣居何等也。嚴嵩入《權臣傳》,與張居正並列。溫體仁、周延儒薛國觀並泯其姓名。而劉吉、萬安、尹旻焦芳則入《奸回傳》。嵩等罪乃減於四人耶。石亨石彪,實有戰功,但跋扈耳。仇鸞交結嚴嵩,冒功縱惡,亦未嘗得幸世宗,與馬昂錢寧同入佞幸則非其罪。陸炳有保全善類之事,乃入之《殘酷》,而許顯純田爾耕竟不著名。此亦未足服炳也。蓋一代之史,記載浩繁,非綜括始終,不能得其條理。而維鱗節節葉葉,湊合成編,動輒矛盾,固亦勢使之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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