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的宣傳教育,開展民族工作調查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寧縣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
  • 外文名:changningxian
  • 國別:中國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的宣傳教育,開展民族工作調查研究,搞好綜合協調,參與討論、研究有關民族宗教的政策措施,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供縣委、政府決策參考。
二、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協調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事宜,促進和維護民族地區的團結和諧、社會穩定工作;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考察、選拔、使用工作。
三、參與研究制定有關民族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特殊政策措施,負責有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申報爭取項目資金,安排和協調管理,參與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統計分析工作,參與做好民族地區扶貧工作,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與進步。
四、協助教育局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堅持辦好民族工作簡報等信息刊物,協同文化體育局做好民族文化工作等。
五、對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守法、擁護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的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做好與宗教界的民主協商和合作共事工作,團結宗教界人士,調動廣大信教民眾的積極性,為我縣改革開放、發展穩定和兩個文明建設貢獻力量,指導宗教團體在憲法、法律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按照各自的特點獨立工作,搞好自身建設,使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
六、按憲法、法律和政策規定,搞好全縣宗教團體、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的巨觀管理,做好宗教活動場所的年檢工作。負責審批辦理宗教方面的有關事務,協調宗教團體和信教公民在宗教問題上與社會其他方面的關係,全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及宗教問題的書刊影像等宣傳品宣傳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揭露和打擊邪教及利用宗教進行顛覆政權、危害社會、危害人民的違法犯罪活動。
七、加強同各鄉鎮以及人大、政協、統戰等部門民族宗教工作機構的聯繫,協調處理好有關民族宗教事務工作關係。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民委、市宗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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