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璧縣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

靈璧縣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是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政府部門,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等。

基本介紹

靈璧縣民宗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建議;組織開展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擬定民族工作規範性檔案,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有關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五、負責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研究分析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相關事宜。
六、負責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宗教事務工作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措施並推動落實。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八、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引導和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十、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和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一、參與涉及民族和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協助省、市局和有關部門做好組織、指導宗教界對外和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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