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物業管理條例》於2013年3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查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回族自治州物業管理條例
- 發布部門: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
- 批准部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
- 批准日期:2013年03月30月
- 發布日期:2013年03月30月
- 實施日期:2013年05月20月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 法規類別:房地產企業
《昌吉回族自治州物業管理條例》於2013年3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查批准。
《昌吉回族自治州物業管理條例》於2013年3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查批准。條例全文2013年3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審查批准總則第一條為了規範物業...
第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委託其他管理人(以下統稱物業管理人)或者自行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的活動。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物業服務納入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
第四條城市新開發的住宅項目,應當實行物業管理。原由單位管理的住宅,應當逐步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第五條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區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辦法。縣級以上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與管理。第二章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民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契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
條例全文 (2002年1月19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6次會議通過,2002 年3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住宅區物業管理行為,明確業主、物業管理企業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權利、義務,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根據法律、...
《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民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並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12年10月...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業管理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十六屆、十七屆州人大常委會歷時兩年制定的條例。2022年11月17日,州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業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自行管理或者共同決定委託物業服務人的形式,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第三條 物業管理應當納入社區治理體系,構建黨建引領、政府主導、行業自律、居民...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居環境,建設和諧社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物業的管理、使用、維護、服務及...
第五條 居住小區物業管理實行業主自治管理和物業管理企業專業化有償 服務相結合的原則。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級以上房管部 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居住小區物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 並對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進行監督管理。市政、綠化、公安(消防)、市容環境衛生、價格、...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2022年9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批准烏蘭察布市人民...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契約約定,或者通過其他形式,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州)、縣...
本條例所稱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本條例所稱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第五條 物業管理實行以業主自治管理與委託物業管理...
《佳木斯市物業管理條例》經佳木斯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9年9月19日通過。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19年12月18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公告 佳木斯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號 《佳木斯市物業管理條例》已由佳木斯...
第三節 物業服務收費 第四節 物業服務人退出交接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維修、養護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人的合法權益,營造文明健康的人居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甘肅...
2010年12月23日烏魯木齊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28次常委會議通過;2011年3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條例於2020年9月29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建設文明、和諧、生態、宜居城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
第二十六條 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管理和監督物業服務的,由上級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予以糾正,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執行...
石嘴山市物業管理條例於2021年7月30日石嘴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建設文明和諧美麗小區,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
第二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計畫生育部門,與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計畫生育等相關工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時,業主應當接受相關居民委員會管理。第三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所稱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
2021年1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2003年9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8年7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3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法人。第三條 物業管理實行業主自治管理與物業管理公司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省的物業管理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進行管理、監督和...
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物業管理條例於2016年11月23日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2017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2017年3月27日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權益,...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法人。第三條 物業管理實行業主自治管理與物業管理公司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省的物業管理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進行管理、監督和...
《黑龍江省住宅物業管理條例》旨在規範住宅物業管理活動,維護住宅物業管理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及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2020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 議通過,共八章八十六條,自2021年3月1日起 施行。條例通過 黑龍江省住宅物業管理條例 2020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社會和諧,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物業管理條例》於2023年5月5日臨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訂通過,2023年5月31日經甘肅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自行管理、委託物業服務人的方式,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第三條 物業管理應當遵循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業主自治、專業服務、社區治理、多方參與相結合的原則。
本溪滿族自治縣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第三條 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物業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財政、公安、消防、市場監督、物價、環保、民政、動監、綜合執法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的監督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酒泉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人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製定的地方性法規。2023年9月27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酒泉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自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