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昆明市政府發布了《昆明市重大災害事故預警信息和重大應急信息發布預案》,明確規定重大預警信息和重大應急信息應在30分鐘內啟動。
2022年3月22日,昆明市政府發布了《昆明市重大災害事故預警信息和重大應急信息發布預案》,明確規定重大預警信息和重大應急信息應在30分鐘內啟動。
2022年3月22日,昆明市政府發布了《昆明市重大災害事故預警信息和重大應急信息發布預案》,明確規定重大預警信息和重大應急信息應在30分鐘內啟動。重大預警應急信息按程式報批《預案》明確,昆明市有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
第一條 為了規範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以下簡稱預警信息)的發布,向社會提供及時、客觀、權威的預警信息,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發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
《昆明市突發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是《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昆政發[2005]19號)的專項預案之一,是《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
《雲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是2023年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雲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
3.1 地震災害分級 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3.1.1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省內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上年地區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7.0 級以上地震,人口...
昆明市應急管理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和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和工礦商貿行業...
(二)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後未執行回響流程的;(三)收到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後,未按照規定處置或者處置不當,導致重大損失的;(四)未按照要求匯交氣象探測和氣象災情相關資料的;(五)發生氣象災害事故隱瞞、謊報的。第二十九條 違反...
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應急救援機制,做好全省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編制本預案。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本條例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分級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條...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應急管理、統計分析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和機制,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轄區內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區級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協調地震...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警信息,是指可能發生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以及已經發生或已經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後仍有可能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以下簡稱預警信息)。第三條 在文山州行政區域內...
第九條 昆明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別制定(修訂)全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重大放射性污染、重大環境污染和自然災害引發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
因地震、氣象等自然災害和恐怖攻擊等社會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依據有關對應專項應急預案執行,同時參照本預案組織做好信息報送、應急回響等有關應對工作。四、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大面積停電會給現代社會生產...
減輕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浙江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金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雲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雲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雲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紅河州氣象條例》《紅河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紅河州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1〕33號)、《雲南省氣象條例》《曲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雲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制定本預案...
第十一條 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通信、交通運輸、醫學救援、物資裝備、能源、資金以及新聞宣傳、秩序維護、慈善捐贈、災害救助等保障功能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主要任務、資源布局、資源調用或應急回響程式、具體措施等...
負責中型水電站汛期調度運用計畫(方案)及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審批。指導所屬企業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市林草局:負責收集、上報水旱災害對全市林業和草原造成的災情信息,指導林業和草原救災及災後恢復生產工作。市糧食和儲備局:組織...
第八條 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分別制定、修訂全省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重大放射性物質、危險化學品丟失、泄漏事故和自然災害引發疾病等突發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地、州...
反饋情況及時進行分析研究,決策應急救援重大事項,下達救援指令;組織、指揮並實施突發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統一調配救援人員、物資、設備、器材等救援力量和資源;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分析,並上報市政府、省旅遊局,對新聞媒體發布訊息...
區內地震臨震預報發布後或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後,特區政府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立即按照本應急預案,本著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反應迅速、高效有力的原則,實施地震應急處置地震災害事件,同時逐級上報有關信息。各鄉鎮、各有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雲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雲南省氣象條例》《雲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雲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臨滄市突發公共事件...
總體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類:自然災害 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
事件級別認定標準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事件級別具體標準按省、市預案規定執行。指揮機構 (一)縣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設立開陽縣突發...
表1 地震災害事件分級標準和初判指標一覽表 3.2 地震災害分級回響 3.2.1 回響等級劃分 根據地震災害分級,將地震災害市級應急回響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回響;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回響...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影響範圍,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