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人民政府

旺蒼縣人民政府

旺蒼縣人民政府成立於1950年,是旺蒼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旺蒼縣國家行政機關,對旺蒼縣人民代表大會和廣元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匯報工作。在旺蒼縣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旺蒼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縣長負責制。

旺蒼縣人民政府駐旺蒼縣東河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旺蒼縣人民政府
  • 簡稱:旺蒼縣政府
  • 成立時間:1950年
  • 機構性質:地方國家行政機關
歷史沿革,機構設定,職權,現任官員,

歷史沿革

1942年分廣元縣東部建立旺蒼設治局,1945年設立旺蒼縣,旺蒼縣政府成立。1950年1月12日旺蒼解放,設旺蒼縣人民政府。1950年屬劍閣專區專員公署,1952年屬廣元專區專員公署。1953年屬綿陽專區專員公署。1985年2月,地級廣元市建立後,改屬廣元市。

機構設定

縣政府組成部門
  1. 旺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旺蒼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旺蒼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
  2. 旺蒼縣監察局(與中國共產黨旺蒼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
  3. 旺蒼縣司法局(旺蒼縣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旺蒼縣法律援助中心、旺蒼縣公證處、旺蒼縣律師顧問團設立或掛靠在該局)
  4. 旺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旺蒼縣公務員局牌子)
  5. 旺蒼縣衛生局(掛旺蒼縣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6. 旺蒼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掛旺蒼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縣政府部門管理機構
  1. 旺蒼縣物價局(由旺蒼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
縣政府部門股室管理機構
縣政府部門管理事業單位
  1. 旺蒼縣房地產管理局(掛旺蒼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旺蒼縣危房鑑定辦公室牌子)
其它
  • 垂直管理機構
  1. 旺蒼縣郵政局(隸屬廣元市郵政局)
  2. 旺蒼縣氣象局(由廣元市氣象局實行垂直管理)
  3. 旺蒼縣菸草專賣局[分公司](隸屬廣元市菸草專賣局[公司])
  4. 旺蒼供電局(隸屬四川省電力公司廣元電業局)
  • 群團機關
  1. 旺蒼縣紅十字會

職權

旺蒼縣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 執行旺蒼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廣元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旺蒼縣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 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旺蒼縣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 辦理廣元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官員

旺蒼縣人民政府駐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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