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時期,旺蒼縣
統計工作由當時的旺蒼縣政府秘書室兼理。鄉鎮
保甲為減少田賦徭役、逃避抽丁款,造成統計資料匿情隱瞞,謊報敷衍,殘缺不齊,無健全制度,與實際狀況不符。
1953年3月貫徹中央《關於充實統計機構和加強統計工作》的決定,旺蒼縣人民政府設立統計科,1955年改為旺蒼縣統計局。
“
大躍進”時期,統計工作主要是編採進度,統計監督徒具形式。
文化大革命時期,統計工作受到嚴重干擾,旺蒼縣統計局和多年來行之有效的統計制度方法被取消,在旺蒼縣計畫委員會內設立統計科。
1982年撤銷旺蒼縣計畫委員會統計科,恢復成立旺蒼縣統計局,直至2010年底。期間,雖經歷多次機構改革,但一直保留並為旺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1年,根據中共旺蒼縣委、旺蒼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旺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旺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旺委〔2011〕25號,設立旺蒼縣統計局,為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統計政策規定,制訂全縣統計規劃以及地方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縣級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建立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做好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縣投入產出調查。
五、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鄉鎮、縣級各部門、企業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協助上級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繼續教育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縣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制訂各鄉鎮、縣級各部門、企業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全縣統計資料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縣級各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
九、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審批事項。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普查中心職能:
負責實施全國統一組織開展的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國情國力調查工作;加強對各鄉鎮及縣級相關部門普查業務進行指導,開展普查評比獎勵、發布普查公告和普查資料開發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基本單位名錄庫的建設、維護與管理;負責全縣“三上企業”進規模相關資料的報批;負責全縣“一套表”名錄庫的監管、審核及上報;完成省、市普查中心布置的調查工作任務;完成縣統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縣統計信息中心職能:
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社情民意調查和專項調查,為縣委、縣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調查諮詢建議;負責全縣統計資料的蒐集、匯總和開發套用,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內設機構
旺蒼縣統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和後勤管理;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文秘、政工、人事、黨務、離退休人員管理、財務、會務、政務信息、目標管理、辦公自動化、統計宣傳、檔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訪、維穩、應急處理、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繼續教育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行政許可股、統計執法隊)
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開展全縣統計執法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和案件;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擬訂全縣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標準,組織實施全縣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和監管,審查本行政區域內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審核、備案本行政區域內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負責統計法制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股
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和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提供和發布全全縣性綜合統計資料;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工作;提供全縣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工資、勞動力、科技和城鎮居民收入的統計調查及文化產業、婦女兒童綱要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全縣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金融業、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服務領域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城鎮經濟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經濟、工業經濟效益考核、工業品價格調查、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景氣等抽樣調查;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對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縣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及商品市場運營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工業、交通、郵電、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及招商引資、外貿、金融和旅遊業等統計數據資料。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和統計分析。
(五)農村經濟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漁業的生產和農業科學技術及現代化、農村自然災害情況的調查統計,負責計算農業總產值、農業增加值;組織實施農村貧困狀況監測調查統計;組織實施農民收入、支出專項調查工作;負責計算“農民人均純收入”、“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組織實施退耕還林狀況統計監測調查;組織實施開展畜禽監測調查工作。負責對相關統計基礎工作和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和統計分析。
(六)能源環境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對節能減排、單位GDP能耗、資源循環利用等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領導信息
餘江 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負責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石寶進 總統計師
負責組織人事、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中心組學習、群團、機關目標、統計宣傳、統計教育與職改、統計政務信息與信息化建設、統計信息技術與數據處理、公文與信息及分析材料的審核工作、兩綱監測、景氣調查、文化產業統計等業務工作,分管辦公室。
郭 頗 副局長
負責批零住餐業及其抽樣調查統計、城鎮住戶調查工作、勞動工資與人口統計,分管縣統計信息中心。
李根宇 副局長
負責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國民經濟核算統計、民營經濟統計、服務業統計、建築業與房地產業統計、統計服務工作,聯繫固定資產投資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統計,分管綜合核算股。
張俊華 副局長
負責農業綜合統計、鄉鎮信息系統建設、農村住戶調查、農村貧困監測、退耕還林還草監測、畜禽監測工作、統計設計管理、統計法規、統計法制、統計改革、統計科研工作,聯繫鄉鎮(村)工作,分管農村經濟統計股、政策法規股。
張 磊 紀檢組長
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統計,分管機關支部。
張良駿 縣普查中心主任
負責各類普查、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工業交通統計、能源環境統計、工業經濟評價考核等工作,分管城鎮經濟統計股、能源環境統計股、縣普查中心。
位置
郵編:6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