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旺蒼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簡稱旺蒼縣文廣新局)成立於2012年,由原旺蒼縣廣播電影電視局和旺蒼縣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局(體育職能單獨組建旺蒼縣體育局)合併組建,為旺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旺蒼縣文化、廣播影視、文物和新聞出版工作,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歷史沿革,機構設定,主要職責,駐地,

歷史沿革

根據《旺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旺蒼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旺府辦發[2012]22號),旺蒼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簡稱縣文廣新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縣文化、廣播影視、文物和新聞出版工作,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機構設定

旺蒼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下轄旺蒼縣廣播電視台、旺蒼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旺蒼縣文化館、旺蒼縣圖書館、旺蒼縣文物管理所、木門軍事會議紀念館、旺蒼縣無線廣播電視管理中心及旺蒼縣電影公司等7個直屬事業單位和1個國有企業;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文化藝術和文物保護股、廣播影視管理股、市場管理和行政許可股、新聞出版股、政工人事股等1室6股。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和文物保護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規範性檔案和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行政管理。
(二)指導、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協調發展。
(三)擬訂全縣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四)負責全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公共服務體系、文化和廣播影視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
(五)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管理,地面衛星接收設施銷售、安裝、使用和公共視聽應急載體平台安裝、使用的審查、報批和管理;負責廣播影視廣告節目內容、質量的審查、播出和管理。
(六)負責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負責對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研究提出完善全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建議和措施,指導、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八)負責全縣著作權和印刷業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調解著作權糾紛。
(九)負責全縣廣播影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節目內容、質量的審查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音像製品的發行和放映管理。
(十)負責全縣重大文化、廣播影視活動的指導與管理。組織推動全縣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對外交流活動。
(十一)負責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縣文化市場“掃黃打非”工作計畫和行動。
(十二)承辦旺蒼縣人民政府及廣元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駐地

  • 地址: 旺蒼縣東河鎮興旺東路165號
  • 郵政編碼: 628200
旺蒼縣文廣新局機關駐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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