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白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是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組建市(州)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機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甘辦發〔2012〕53號)和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組建白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機構的批覆》(甘機編髮〔2012〕25號)精神,撤銷白銀市文化出版局(白銀市文物局)、白銀市廣播電影電視局,組建白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掛白銀市文物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 地點:白銀市
  • 公文:甘辦發〔2012〕53號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二、主要職責,三、內設機構,四、人員編制,五、其它事項,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及白銀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增加對全市動漫、網路遊戲管理以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
2.增加對全市演藝、廣播影視民辦機構監管職責。
3.增加指導維護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全市文物管理職責。
2.加強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職責。
3.加強全市公共文化服務以及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監管職責。
4.加強指導基層文化事業建設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組織領導全市文化廣播影視宣傳工作,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全市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工作。
(二)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三)推進全市文化廣播影視公共服務,積極爭取和引進文化廣播影視建設項目,指導、監管全市文化廣播影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四)承擔全市文化、影視藝術事業指導、管理責任,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項目,推動全市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影視活動。
(五)承擔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管理職責,指導全市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歸口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團體。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擬訂全市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藝術培訓市場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全市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及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動漫、網路遊戲的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七)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料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公共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八)擬定全市文物保護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文物保護、維修、研究和開發利用工作及博物館、紀念館工作。指導紀念館免費開放工作。
(九)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並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審核、申報。
(十一)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二)擬訂全市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著作權及印刷業的監督管理,指導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協會的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十三)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白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白銀市文物局)設10個內設機構和紀檢組(監察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及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機要保密、督促檢查、重要會議組織及接待等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制訂全市文化、文物、廣播影視以及新聞出版工作的總體規劃;負責本行業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報批;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
(二)文化產業科(加掛文化產業辦公室牌子)
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扶持促進全市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指導和協調全市文化產業工作,促進文化產業科研技改項目攻關和重點項目的推廣套用;指導文化產業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產業項目的評審、申報,並做好跟蹤服務工作;擬訂文化產業專項經費使用方案,做好產業統計工作。
(三)文化藝術科
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研究和文化藝術產品的生產;指導、協調藝術團體建設,組織全市性文化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利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市民眾文化、少兒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全市群藝館、文化館(站)、圖書館事業;指導全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中心(活動室)建設。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保護、利用、傳承和發展工作。管理掛靠市局的文化藝術類社團組織。
(四)文物科
制定全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和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文物普查、保護、搶救和文物研究、宣傳工作;推薦申報全國、省級重點文保單位、歷史文化名城;負責市內重點文保單位的監管工作;制定全市文物資源利用開發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管理全市各級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的建設和免費開放工作;指導搶救、徵集社會上珍貴的流散文物;組織開展全市文物行政執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工作,組織查處市內重大文物違法案件。
(五)文化市場管理科
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管;負責網路音樂美術(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內容審查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負責對遊藝娛樂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電子遊戲機在生產、經營環節進行內容監管。
(六)“掃黃打非”辦公室(新聞出版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掃黃打非”工作計畫;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擬訂全市新聞出版行業和著作權管理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報刊、圖書、音像、電子(網路)出版物市場及印刷複印行業,並對連續性內部資料、非正式出版物和印刷企業、出版物零售單位(個人)進行審核審批和管理;審讀評獎出版物,管理著作權;負責全市農家書屋的管理和建設。
(七)廣播電視管理科
貫徹落實黨的新聞宣傳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廣播影視及網路視聽節目的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廣播電視學會工作;負責全市電視劇、電視卡通片、與境外合拍電視劇備案公示。負責系統內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並監督執行;依法進行廣播電視許可;負責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的監管。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八)電影管理科(技術科)
擬訂全市電影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實體設立與變更的審核、審批和年審;履行全市電影服務管理職能;指導全市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研究制訂全市廣播影視和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及專用頻段頻率規劃的編制管理;指導和管理全市廣播影視系統的技術維護和運行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廣播影視新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參與制訂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九)計畫財務科
擬訂全市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統籌管理市政府劃撥的各類經費;負責編制全局財務計畫、預決算編制以及年度重點項目投資計畫;負責本系統重大項目資金的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局屬各單位進行內部審計;負責局系統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政府採購工作;歸口管理局系統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審核、報批和清理工作;負責局系統預算外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
(十)人力資源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幹部培訓、出國政審以及人力資源統計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統人才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歸口管理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全市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職業技能鑑定以及工人技術崗位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下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基層黨建、工會、團委、婦聯等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四、人員編制

白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其中1名副局長兼任市文物局局長,正縣級)、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4名。

五、其它事項

原隸屬白銀市文化出版局(掛白銀市文物局牌子)和白銀市廣播電影電視局管理的事業單位,由白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掛白銀市文物局牌子)管理,機構規格不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